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问答库>>政策问答>>道桥设施

设置单位拆除附属设施的办理流程?

日期:2024-06-11

设置单位需要拆除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告知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接到书面告知后,应当与设置单位约定拆除设施的时间,并在设施拆除时到现场监督。设施废除后,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恢复人行道原状,并通知城市管理部门予以确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