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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2-12-12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抓好学习宣传。通过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城管大讲堂”、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组织生活重要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邀请法学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

注重贯彻落实。2021年共召开11次党组会议、5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7个。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渝城管局〔2021〕96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点》(渝城管局〔2021〕67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89号)。5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9月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工作方案》(〔2021〕—688)。

强化示范引领。2021年,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马路办公’提升城市治理效能”项目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第一批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被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表彰为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总队市容园林绿化执法支队和28个区县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被市普法办命名为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

(二)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职责。

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新增行政权力事项5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1项,新增公共服务事项2项。制定印发《重庆市市本级城市管理执法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版)》(渝城管局发〔2021〕15号)。

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氛围。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13号)。

推进获得供水“一站式”改革。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指标专项小组,搭建供水接入“一站式”服务平台。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供水接入和低压小微企业供电接入外线工程占挖占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一般项目并联审批和容缺受理制度。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民防空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渝建管〔2021〕159号),合并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供排水需求申请。

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重庆自由贸易区内取消“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印发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优化政务服务。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政务服务效能水平提升方案》,进一步压减办理行政许可的材料、环节、时间和费用,将承诺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下,较法定时限平均缩减73.45%;平均跑动次数压缩到0.14次;即办件比例提升至15.38%;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到100%。助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重要工作,牵头制定“涉及市管市政设施审批”和“涉及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两项套餐,协同其他市级部门整合“开办住宿场所一件事”等7项套餐。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将“供水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等3项事项纳入全市第三批“全渝通办”事项清单。

(三)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不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领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50号)。

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3月1日施行。

《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62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61号)。

(四)严格落实制度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明确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强化智库运用。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城市管理技术专家库、园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提高决策科学性合法性。

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供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适用民意调查程序的公用事业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民意调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67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点》(渝城管局〔2021〕67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89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一)》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60号)、《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渝城管局发〔2021〕1号)、《重庆市市本级城市管理执法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渝城管局发〔2021〕15号)、《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执法)》(渝城管局发〔2021〕16号)、《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渝城管局发〔2021〕17号)、《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中心城区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设执法)(试行)》(渝城管局发〔2021〕18号)、《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用语规范》(渝城管局〔2021〕77号)、《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渝城管局〔2021〕142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两个合法”“六个规范”规定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50号),修订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年版)》(渝城管局〔2021〕100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城市违法建设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年版)》(渝城管局〔2021〕117号)。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会同市公安局开展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周边违法停车综合治理,会同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 

探索构建城市管理执法体系。积极推进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环境治理监管执法体系。组织实施2021年“蓝天行动”春季、夏季、秋冬季监管执法和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执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执法等一批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完善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执法体系。组织开展打通城市道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城市人行道盲道安全规范、城市建筑物外立面容貌整治等一批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会同应急管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查处“僵尸车”占道、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影响城市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完善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全年共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检查6.6万次,检查后责令整改3万次。组织开展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市本级市场主体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总队在监管执法工作中依法开展从轻处罚的做法,获人民日报2022年1月14日评论文章《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点赞。积极推进完善城市管理秩序监管执法体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全市两会、全国两会、春季开学、五一节、秋季开学、国庆中秋期间等城市管理监管秩序执法专项行动8次,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积极推进完善城市违法建设现代监管执法体系。扎实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固化四级巡查、三级处置机制,全市有序推进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

持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应知应会”网上知识竞赛、执法情景模拟视频比赛、“城管蓝”服务群众民生实事典型案例征集等8项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行政处罚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和专题报告会,举办2021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示范培训和骨干培训。组织开展2次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随机抽查评查案卷623件,不断加强行政处罚全过程监管。

(六)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有效提升城市管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

做好普法宣传工作。“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期间,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共出动宣传人员6000余人、宣传车辆150余台次,组织志愿者10000余人,接受市民咨询10余万次、发放宣传资料10余万份。召开中心城区共享单车专项整治新闻通气会,向新华网、重庆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国建设新闻网、大城管等新闻媒体推送宣传稿件81篇。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编辑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典型案例10个,制作城市管理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短视频1个,配合新华网重庆频道拍摄《24小时,他们精心守护一座城》宣传片,首批典型案例获人民网、新华网等8家主流媒体刊发转载。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社区、进门店”。2021年,总队开展“送法上门”活动进企业38次、进社区 6 次、进工地14次,接受市民咨询17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60余份。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印发《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1〕75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行动月活动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78号),部署实施10件“城管蓝”服务保障民生实事。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1至7月,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并于9月中旬前全部审议完毕。根据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自2021年8月1日起,市城市管理局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办理行政应诉4件,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5次,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法治建设工作还需要纵深推进。

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套措施还有待健全完善。

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发展。

三、2022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及其配套政策文件。

(二)进一步深入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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