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
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2025—2035年)
(公开版)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规划基础
一、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现状
二、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现状
三、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依据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五、规划类别
六、规划目标
七、指标体系
第三章 生态系统保护规划
一、“两江四山”自然生境保护区
二、“四山”过渡带及城中山体生态保护与修复区
三、“两江四岸”消落带及支流生态廊道保护区
四、城市干道沿线受损生境修复区
五、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第四章 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一、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二、动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三、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四、生物安全管理规划
第五章 遗传多样性保护规划
一、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调查
二、推动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评价体系
三、开展野生资源引种驯化,提高资源利用途径
四、加强种质资源培育研究,推进遗传资源产业化开发
第六章 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
一、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
二、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
三、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制度保障
三、增强科技支撑
四、加强资金保障
五、加强宣传教育
前言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重庆市中心城区以两江四山为基底的自然地理格局和独特地形地貌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大都市之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是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建设和谐宜居之城的必由之路。
园林绿化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维护城市动植物广阔的栖息空间,是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迎来了新机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中国顺利召开,推动各缔约方达成“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21〕53号),明确了新时期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目标、新任务,要求“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领域中长期规划,制定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明确要求“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制定了《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环综合〔2025〕1 号),提出“大力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相关标准,开展城市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2025年7月14日至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部署城市工作重点任务,明确提出“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出台系列文件,部署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任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任务要求,以重庆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5年—2035年)》。
本规划聚焦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职责,细化分解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聚焦问题、瞄准目标、面向实施,科学谋划中长期重庆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园林绿化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纲领。
规划范围为重庆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区域。规划基期年为202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7年, 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一、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现状
(一)生态系统多样性
1、山体自然生态系统
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南北向平行排列并贯穿中心城区,是中心城区及邻近区域内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区域和重要的生态屏障。“四山”管制区面积共约2376.15平方千米,森林面积约1178平方千米。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主要分布在海拔300—450米以上的低山地带以及部分丘陵地山头,以森林植被型纲及灌从植被型纲中的常绿针叶林、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林、竹林和阔叶灌丛为植被组成成分,组成物种为樟科、山茶科、壳斗科、禾本科、山矾科、蔷薇科、桑科等科的植物。
常绿针叶林:中心城区分布最广、面积最大、基本类型最多的一种次生型植被类型。针叶树种主要是常绿性的马尾松、柏木、杉木和罗汉松4种,另有引进的温性造林树种华山松、火炬松、湿地松、柳杉、雪松等。
常绿阔叶林:由于人类活动干扰,自然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仅残留在缙云山系、中梁山系、铜锣山系海拔500米以上的斜坡、山脊、庙宇周围和陡坡等局部区域,尤其以缙云山九峰和歌乐山分布的森林最为完整。常绿阔叶林外貌终年常绿,呈深绿色,树冠冠形波浪起伏,比较整齐,乔木树冠呈半球型,常夹杂如枫香、赤杨叶、罗浮柿、灯台树等落叶阔叶乔木,以单个植株形式始终伴生于常绿阔叶林中。
灌丛:中心城区分布较多的群落类型,少数灌丛是原生性的,多数是森林破坏后的继生灌丛。中心城区灌丛主要有温性落叶阔叶灌丛、暖性落叶阔叶灌丛、常绿阔叶灌丛。
竹林:主要有暖性散生竹林和暖性丛生竹林。其中暖性散生竹林主要为分布于缙云山半山的毛竹林和近山顶的平竹林、斑竹林,另外铜锣山和中梁山偶有毛竹林零星分布;暖性丛生竹林主要为慈竹林、硬头黄竹林,主要分布于山体、中低山丘陵和河流或沟谷区域。
“四山”生物多样性丰富,仅缙云山现有植物246科、992属、1966种,其中有缙云四照花、缙云槭、北碚榕等模式植物38种;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桫椤等51种。现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共4纲,2l目,51科(另有2个亚科),189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小灵猫、苍鹰、红隼等11种。
2、湿地自然生态系统
中心城区湿地类型以河流湿地为主,除有长江、嘉陵江两个过境河流外,还有15个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千米的支流,主要有御临河、粱滩河、后河、花溪河、五步河、温塘河、跳石河等,长度总计1430.26千米,面积为10449.48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巴南区和两江新区。中心城区河流湿地属于永久性淹没河流,主要水源补给是大气降水和地表径流。湿地植被包括水生植被和消落带植被。
水生植被:主要包括沉水植物群落、漂浮植物群落、浮叶植物群落和挺水植物群落等,多分布在城区的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水田等生境中,也有许多人工水生植物群落。根据统计,中心城区湿地有维管植物87科381种,其中蕨类植物13科27种,种子植物74科354种;脊椎动物有43科120种,其中有鸟类35科102种,鱼类21科155种,其中中华鲟、长江鲟、胭脂鱼、中国大鲵等被国家列为长江上游的珍稀特有物种。
消落带植被:主要分布于长江和嘉陵江流域,部分水库和湖泊也有小面积分布,表现为冲击台地、河岸、沙滩和消落带区域。群落常以秋华柳、枸杞、野蔷薇、白三叶草、小梾木、杭子梢、瘦瘠野古草、鹅观草、狗牙根、芦苇为优势种,另外伴生构树、黄葛树、香樟、桑树、苦楝、复羽叶栾树、黄荆等木本植物和高羊茅、芫荽菊、飞蓬、石龙芮、通泉草、繁缕、野燕麦、野豌豆、水芹等草本植物。
3、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中心城区基本构成了以山体绿化为依托,道路河岸带状绿化为轴、山坡谷地成片绿化和城市绿地为点缀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骨架,有良好的城市绿化基础。
(1)公园绿地
中心城区现共有城市公园1149个,面积15218公顷,包括综合公园114个,专类公园81个,社区公园401个。其中,国家重点公园3个,即鹅岭公园、重庆动物园、重庆南山植物园;国家湿地公园1个,即重庆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公园绿地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基地,发挥着其他绿地形式无可替代的作用。公园绿地常见植物种类约480种,隶属于103科,256属。如香樟、黄葛树、小叶榕、荷花玉兰、重阳木、刺桐、桂花、法国梧桐、杜鹃花、小蜡、山茶、蜡梅、红花檵木、双荚决明、罗汉松等。其中绝大部分为乡土植物,部分外来植物经过长期的引种驯化,已经能够完成完整的生命周期,适应重庆本地自然环境。
(2)防护绿地
中心城区现有防护绿地主要有铁路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卫生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山体防护绿地、河岸林带等,尤其是位于中心城区内的中央山脊线即“平顶山—鹅岭—枇杷山”、玉峰山、照母山、大龙山等原有山体形成的组团隔离带。防护绿地中共有植物228种,隶属于68科49属,且大部分为野生种。防护绿地是重庆市组团式空间布局的联系通道,是增加物种流动性的重要绿色廊道,物种多样性的提升将有利于防护绿地稳定性构建及景观营造。
(3)道路附属绿地
中心城区道路附属绿地有植物135种,隶属49科78属。在道路绿化中,以小叶榕、黄葛树、银杏、香樟、悬铃木等高大乔木为基调树种,配以桂花、紫薇、紫叶李、黄槐决明等开花小乔木和红花檵木、金叶女贞、月季、木槿等开花、色叶灌木的点缀,形成了乔灌草复层搭配、立体组合的道路绿化特色。道路附属绿地作为连接城市其他绿地的生态廊道,其红线控制一般不少于12米,注重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通车总里程达5690千米,主干路通车里程约1155千米,次支路通车里程约4060千米,基本形成“五横六纵一环三联络”快速路网结构,有利于野生动植物传播、迁移。
(二)物种多样性
1、植物多样性
(1)物种组成
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园林植物种类繁多,共有维管植物计186科595属1064种(含种以下分类单位,以下同),见附录1。其中蕨类植物22科28属35种;裸子植物8科17属31种;被子植物153科550属998种。常用于园林绿化栽培的种类主要有桑科的小叶榕、黄葛树,禾本科的毛竹、斑竹、结缕草,木兰科的白兰、玉兰类、含笑,银杏科的银杏,柏科的水杉,松科的雪松,苏铁科的苏铁,马鞭草科的金叶假连翘,木犀科的桂花、金叶女贞,罗汉松科的罗汉松,樟科的香樟、天竺桂、桢楠,金缕梅科的红花檵木、蚊母,千屈菜科的紫薇,五加科的八角金盘、常春藤,大戟科的秋枫,百合科的麦冬、山麦冬、吉祥草,旋花科的马蹄金等。
其中特大科为蔷薇科、百合科、菊科和禾本科,均含90种植物以上,共138属392种。大科共有桑科、蝶形花科、兰科、木犀科、樟科、山茶科等27科254属760种。在属的组成上以单种属占优势,为730属1313种,也不乏如榕属(含30种)、报春花属(22种)、山茶属(18种)、兰属(17种)等大属。
(2)生长型构成
中心城区城市绿地植物中,乔木主要有木兰科、樟科、榆科、桑科、壳斗科、杜英科、梧桐科、银杏科、松科、禾本科、杉科等科,共541种,隶属70科212属,占总种数的27.25%。其中常绿植物为304种,落叶植物为237种,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之比1.28:1;灌木主要为苏铁科、蜡梅科、小檗科、金缕梅科、山茶科、杜鹃花科、锦葵科、藤黄科、紫金牛科、海桐花科、胡颓子科、瑞香科、卫矛科、黄杨科、五加科、忍冬科等科,共413种,隶属于74科186属,占总种数的20.81%。其中常绿种类为230种,落叶种类为183种,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之比为1.26:1;藤本或攀援灌木植物主要有蔷薇科、蝶形花科、清风藤科、木通科、防己科、大血藤科、葫芦科、葡萄科等科,共139种,隶属于38科77属,仅占总种数的7.00%。其中草质藤本有葫芦科、卷柏科、海金沙科、大麻科、毛茛科等科,共62种,隶属于24科38属。木质藤本有清风藤科、防己科、葡萄科、使君子科、大血藤科、木通科等科,共77种,隶属于29科41属。草本植物多集中在蕨类植物中的凤尾蕨科、金星蕨科、肾蕨科、鳞毛蕨科、蹄盖蕨科等科和被子植物中的禾本科、百合科、菊科、鸭趾草科、兰科、莎草科、天南星科、凤仙花科、景天科、秋海棠科、十字花科等科,共892种,隶属于107科389属,占总种数的44.94%。其中以多年生草本占绝对优势,达760种,而一、二年生草本较少,仅为132种。
(3)乡土植物与外来植物组成
在物种组成上,乡土植物共有862种,其中木本植物543种,主要为桑科、蔷薇科、樟科、木兰科、金缕梅科、木犀科、五加科等科的植物种类,且常绿种类占优势;草本植物为319种,主要以凤尾蕨科、金星蕨科、鳞毛蕨科、禾本科、报春花科、莎草科等科的植物种类为主。外来植物为202种,其中木本有57种,主要为南洋杉科、悬铃木科、桃金娘科、棕榈科、大戟科等科的植物;草本有142种,主要为百合科、石蒜科、龙舌兰科、菊科、凤梨科、茄科、十字花科、仙人掌科等科的植物。
(4)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
中心城区范围内古树名木共有952株,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古树后备资源975株,主要以黄葛树、银杏、香樟等树种为主。其中一级古树42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4.41%;二级古树899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94.43%;名木11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1.16%。
2、动物多样性
(1)鸟类
重庆市中心城区内共记录鸟类355种,属19目66科,见附录2。非雀形目有29科160种,占鸟类科种的43.94%和45.07%;雀形目鸟类有37科195种,占鸟类种数的56.06%和54.93%。其中分布种类最多的分类阶元为鹟科43种;其次为鸭科28种,鹰科24种。湿地鸟类共有98种,占鸟类种类总数的27.61%,包括82种水鸟与12种傍水栖息鸟类,主要为雁形目、目、鹈形目、鲣鸟目、鹤形目及鸻形目水鸟与佛法僧目、雀形目中鹟科、鹡鸰科部分傍水栖息鸟类。
中心城区绿地内旅鸟最多,有112种,占鸟类的31.55%;留鸟次之,有108种,占鸟类的30.42%;冬候鸟68种,占鸟类的19.15%;冬候鸟有62种,占鸟类的17.46%,迷鸟5种,占鸟类的1.41%。
(2)鱼类
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内共有鱼类79种,属5目16科,见附录3。其中以鲤形目鲤科鱼类占绝对优势,有48种;另有9科仅1种,如亚口鱼科仅胭脂鱼1种,条鳅科仅短体荷马条鳅1种,鳉科仅青鳉1种。
(3)兽类
中心城区城市绿地有兽类24种,隶属5目10科19属,见附录4。其中食虫目3科5属5种,约占该地兽类总种数的20.83%;翼手目3科3属3种,约占12.5%;食肉目1科2属2种,约占8.33%;兔形目1科1属2种,约占8.33%;啮齿目2科8属12种,约占50%。
(4)两栖类
中心城区绿地内共记录到两栖动物17种,隶属1目7科13属,见附录5。其中,蛙科8种;角蟾科、姬蛙科、叉舌蛙科2种,蟾蜍科、雨蛙科、树蛙科只有1种。中华蟾蜍、黑斑侧褶蛙、沼水蛙、泽陆蛙种群数量很大,分布广泛。饰纹姬蛙和四川狭口蛙较少,均只记录到1只。
(5)爬行类
中心城区绿地内共有爬行类37种,隶属2目14科30属,见附录6。其中龟鳖目2科2属2种;有鳞目12科28属35种。游蛇科种类最多,有10种,占27.03%;蝰科有6种;水游蛇科4种;眼镜蛇科、石龙子科3种;鬣蜥科、斜鳞蛇科2种;地龟科、鳖科、壁虎科、蛇蜥科、蜥蜴科、盲蛇科、两头蛇科均只有1种。
3、重点保护物种
(1)重点保护植物
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中心城区共有重点保护植物14种,隶属于12科13属。其中,一级保护植物5种,二级保护植物9种。
此外,根据《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渝林规范〔2023〕2号)文件,中心城区有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4种,即巴东木莲、青檀、缙云黄芩等。
(2)重点保护动物
1)珍稀特有鸟类
中心城区绿地内的鸟类中,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5种,分别为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黑鹳、白肩雕、黄胸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55种,分别为鸳鸯、白琵鹭、凤头蜂鹰、黑冠鹃隼、乌雕、凤头鹰、赤腹鹰、松雀鹰、雀鹰、黑鸢、普通鵟、红隼、斑头鸺鹠、短耳鸮等;重庆市重点保护动物12种:小、凤头、栗苇鳽、黄苇鳽、普通鸬鹚、黑水鸡、彩鹬、红翅凤头鹃、噪鹃、四声杜鹃、蓝翡翠。根据《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心城区绿地鸟类中黄胸鹀为极危物种,中华秋沙鸭为濒危物种,罗纹鸭与白眼潜鸭2种鸟类为近危种,其余种类皆为无危种。另外,有287种鸟类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占中心城区鸟类种数的80.85%。
2)珍稀特有鱼类
中心城区鱼类有国家二级保护物种1种,即胭脂鱼。该物种同时被《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2015)》列为极危种。另有7种被列为易危种,分别是中华华沙鳅、小眼薄鳅、长薄鳅、紫薄鳅、方氏鲴、细体拟鲿、白缘䱀。另有中国特有鱼类37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14种。
3)珍稀特有兽类
重庆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尚未记录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易危种有中华鼠耳蝠。中国特有种有鼩鼹。
4)珍稀特有两栖类
中心城市绿地内无国家重点保护两栖动物,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2种,包括泽陆蛙、黑斑侧褶蛙。根据IUCN红色名录,除了黑斑侧褶蛙为近危(NT)外,其余两栖类物种均为无危(LC)。调查区域内有中国特有种1种:四川狭口蛙。
5)珍稀特有爬行类
调查区域内的珍稀爬行类有属于《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易危种的鳖、王锦蛇、玉斑锦蛇、黑眉锦蛇、乌梢蛇。中国特有种有丽纹龙蜥、中国石龙子、蓝尾石龙子、双斑锦蛇。
4、外来入侵物种
(1)外来入侵植物
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有外来入侵植物22科43属59种,种类数量排名前三的科为菊科、苋科及豆科。其中以菊科种类为最多,计15种,占总种数的25.42%。常见的种有空心莲子草、凹头苋等,见附录7。
(2)外来入侵动物
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有外来入侵动物有4科4属4种,分别为蚁科昆虫红火蚁、瓶螺科软体动物福寿螺、泽龟科脊索动物红耳龟、蛙科两栖动物美洲牛蛙,见附录7。
(三)遗传多样性
生物遗传资源高度丰富。重庆市野生观赏植物有159科378属1128种(含亚种、变种、变型),其中被子植物1005种,裸子植物33种,蕨类植物90种。按类型划分,乔木431种、灌木183种、藤本95种、草本419种。重庆拥有一些特色花卉资源,包括川山茶品种150个,蜡梅品种21个,杜鹃有锦绣杜鹃、马缨杜鹃、西洋杜鹃等10多个种类,还有待开发的各类兰花、菊花等珍贵野生花卉。特有观赏植物包括南川木菠萝、北碚榕、缙云四照花、金佛山兰、荷叶铁线蕨、崖柏等,为观赏植物的引种栽培和繁育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现状
近年来,重庆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向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保护规划
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规划逐步从点向面推进,从单一化的关注生态功能区划到多层级地强调市域生态格局统筹,从注重市域范围的统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到聚焦在城市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升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引导和框架作用。
在上位规划中,以生态修复为重点布局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21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划定并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城市永久保护绿地、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提出规划布局“两江四岸”整治、“四山”保护提升工作,加强城市自然生态系统保护。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分解目标任务,并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并成立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由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等17个部门(单位)组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美丽重庆建设重要内容,一体推进。
(二)政策法规
我市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发布《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与行动计划》(渝办〔2010〕103号)《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22—2025年)》《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渝府发〔2022〕31号)等政策文件,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任务,制定优先项目;同时,陆续出台《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等法规及配套办法,围绕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初步建立法规体系。
(三)保护成效
近年来,重庆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战略部署,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编写《重庆市外来入侵物种参考图鉴》《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技术导则》《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标准》,科学指导区县开展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46号)《重庆市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100号)等文件精神,完成全市20个区县城市园林绿地生物多样性普查,积累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完成41个区县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发现外来入侵物种63种。中心城区建立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点32个,覆盖城市绿地各个类型,常态化开展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4次。
二是城市绿地生态系统修复成效明显。近年来,围绕“增绿添园”,打造“山城公园”“山城绿道”品牌,中心城区每年新增绿地约1000万平方米,完成“坡坎崖”绿化美化项目220万平方米;围绕“两江四岸”核心区品质提升,实施中心城区消落带示范工程5项,建成消落带示范区53.8万平方米,覆盖两江四岸130余千米。中心城区坡坎崖、废弃地、边角地、两江四岸等受损生境和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
三是迁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动植物种群稳定,数量持续增加。南山植物园成为重庆市规模最大的迁地植物保育基地,规范化改、扩建物种保育苗圃140余亩,引种保育植物共计222科,1143属,5000余种(含品种)。重庆市动物园改造升级完成,动物繁育取得突破,繁殖珍稀野生动物45种249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29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3种153只。其中,繁育大熊猫1胎1只,大熊猫种群数量达22只,居全国动物园之首;繁育小熊猫9胎17只,大红鹳20只(含人工孵化9只)。
四是乡土植物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开展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行动,实地调查挂牌城市古树名木3752株。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成川渝乡土植物种质保育中心,建立市花山茶研究体系,获创新种质材料880个,建立乡土植物种质资源圃,收集川渝地区乡土植物900余种、模式植物50种,中国特有植物240种,有效推动长江上游乡土植物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
五是完善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健全。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系列宣传科普活动百余次,展示33种市域分布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影像,市民参与人数逐年上升。持续开展“3·12义务植树”活动,建立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机制,不断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三、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问题
重庆作为典型山地城市和超大城市,面向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保护规划指引不足,规划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从未编制专项保护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工作尚缺乏系统化的体系指引和专业化的专项引导,保护工作与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缺少统筹与衔接,对规划的重点问题和难点把握不够全面和准确,有待对现有相关规划进行梳理,编制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专项,指导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配套政策法规尚未健全,有待优化。当下重庆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主要体现在宏观尺度上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关注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中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对城镇环境中的生物多样性关注度低;缺乏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期投资的金融政策和生态补偿机制。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普查、监测和评价标准不统一,方法不规范,未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价机制。
三是应对城市化新进程挑战不足,生态修复压力较大。城市化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城市区域原有自然环境不断被片段化、岛屿化和人工化,空间连通性差,重要生态廊道存在一定的断点和堵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破坏。受损生境生态修复力度不够,路径单一,技术措施简单,城市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人口承载压力较大,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工作任重道远。
四是本底调查和监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对农业、林业系统而言,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在物种资源现状调查和数据收集方面,仍然存在覆盖不全面、调查不深入等问题,缺乏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综合监测网络,缺少对边坡生态系统等山地城市特色生物资源的系统性研究,生物多样性定期调查、监测、评估和数据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现代化监测体系尚未建成。
五是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威胁依然严峻。超大城市人口密集、人类活动集聚,对生态系统干扰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大;公众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等现象时有发生。目前重庆市园林绿化外来入侵物种外来入侵物种63种,其中植物59种,动物4种,外来入侵物种危害形势仍然严峻。
六是保障措施尚不完善,公众保护意识不强。重庆缺乏支撑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管理制度,部分破坏城市生物多样性的违法案件未能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鼓励措施还尚未完善,主要以政府单方面主导、干预和支撑为主,公众在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整体意识仍然不高,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激励机制和参与渠道尚不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不足,宣传方式单一。重庆市虽开展了一定程度的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但仍缺乏广度和深度。企业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作用仍有待提升。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地位,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提高公众保护与参与意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规划原则
(一)保护优先,协调发展
践行“两山”理论,强调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合理利用重庆市山水自然资源,建立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在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及环境破坏的前提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发展。
(二)系统保护,突出特色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实施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从自身资源优势出发,充分利用现有城市格局和山水自然景观,发掘和延续历史文化内涵,创造“青山、绿城、碧水”的山水园林城市,体现地域特色。
(三)统筹规划,分期实施
协调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间关系,明确总体目标和保护任务,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相关规划和工作当中,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四)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规划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5)
《城市绿化条例》(2017)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二)规范性文件
《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
第十五届生物多样性公约大会《昆明宣言》(2022)
《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2021)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5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第15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
《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23)
《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2025)
(三)标准体系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
《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T/CGDF 00001—2020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 623—2011
《生物多样性评估标准》T/CGDF 00002—2020
《生物多样性修复标准》T/CGDF 00003—2020
《生物多样性规划标准》T/CGDF 00029—2021
(四)地方性法规政策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2021)
《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2019)
《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22—2025年)》(2022)
《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2022)
《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2021)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范围:重庆市中心城区行政辖区内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区域,面积约2700平方千米。
(二)期限:2025—2035年
其中:近 期 2027年
中远期 2035年
五、规划类别
依据现存生物多样性的自然性差距和保护对象的差异性,结合《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和《重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3修编)》,本着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将重庆市中心城区划分为“两江四山”自然生境保护区、“四山”过渡带及城中山体生态保护与修复区、“两江四岸”消落带及支流生态廊道保护区、城市干道沿线生境修复区及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等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分区,开展生境(生态系统)保护规划;采用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结合方式,开展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从种质资源库、野生资源驯化利用等角度开展遗传多样性保护;对古树名木资源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进行专项规划,并通过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科学评估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
六、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提高生态网络的连通性,建立完整的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生态系统平衡。
(二)近期目标
到2027年,持续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监测与评估,构建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建设生物多样性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基本建立重大危害入侵物种动态监测机制。
主要为:一是保护好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自然资源本底和城市绿地系统;二是依托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建立种质资源库1个,拓展遗传多样性保护的广度;三是以重庆园博园、南山植物园为主体,建立植物迁地保护基地;以重庆市动物园为主体,建立珍稀动物异地保护救治中心;四是建立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覆盖全部绿地类型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站点20个,持续开展监测评价;五是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的管理,在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及快速对应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六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普宣传,强化市民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的认识,提升保护意识,携手联动相关部门,形成全民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态势。
(三)远期目标
到2035年,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城市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连通性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
七、指标体系
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指标包括生境保护与修复、物种资源保护、技术支撑、社会参与4大类9个指标,主要有城市绿化覆盖率、本地木本植物指数、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类园数量等。
第三章 生态系统保护规划
生态系统层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即是生境保护,重点在于保护原有生境,修复受损生态系统,保证生态基底完整性,提升连通性,给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地。结合重庆中心城区山水格局模式,生境保护主要包括“两江四山”自然生境保护区、“四山”过渡带及城中山体生态保护与修复区、“两江四岸”消落带及支流生态廊道保护区、城市干道沿线受损生境修复区及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等5个分区。
一、“两江四山”自然生境保护区
(一)范围
“两江”主要指中心城区城区范围内长江段和嘉陵江段,“四山”主要指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和明月山主要山体。
(二)保护内容
1、严格管控“四山”,划定“四山”绿线,在山体下缘1000米范围内建设生态保护缓冲带,禁止房地产开发。
2、在保护“四山”原有地带性植被的基础上,按地带特征规划各类生态区域,形成相对稳定的自然植物群落,使生态系统多样性得到保护。
3、采取“恢复+保育+利用”的模式,重点修复受损山体、废弃矿场、沉陷区、地质灾害损毁地段及搬迁厂房等,推进环境恢复、森林抚育和山体生态景观提升,维护好其周边天然绿色空间。
4、保护长江、嘉陵江四岸原有自然生境,严禁开发占用天然湿地,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其迁徙活动廊道。
5、实施长江、嘉陵江治理提升工程,加强沿江城市段滨江空间生态修复建设,对消落带和受损空间开展生态修复和景观品质提升。
6、保护两江沿线峡、滩、沱、浩、碛等特色地貌。重点保护江北嘴、九龙半岛等在内的11个半岛,龙洲湾、广阳湾等11处江湾,广阳岛、珊瑚坝等6个江心绿岛,沿江56千米自然崖线。
二、“四山”过渡带及城中山体生态保护与修复区
(一)范围
主要包括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和明月山山体边界过渡带1000米范围,以及樵坪山、云纂山、寨山坪、云台山、凤凰山、环山、金鳌山、鹿山、照母山等以及重钢崖线、礼嘉崖线、两路崖线等40座城中山体(含陡崖)。
(二)保护内容
1、以保护和恢复林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维持植物群落的稳定演替,促进本土动植物的恢复为主要目的,划定城中山体的保护范围。
2、开展“四山”生态过渡带及城中山体生境现状调查与评估。
3、建立城中山体保护名录,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自然遗留地和自然植被。修复受损山体,保护峡、坝、岭、岗、坪、坡等特色地貌,维护好其周边的天然绿色空间。
4、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以壳斗科、樟科、山茶科等地带性乡土常绿阔叶树种为主,对山体次生林进行科学抚育和改造,全面提升城中山体植被结构与功能。
5、加强枇杷山—鹅岭—平顶山、龙王洞山—照母山—石子山山脊线,礼嘉崖线、两路崖线等保护规划与利用,提升生态连通性,建立动物迁徙生态廊道。
三、“两江四岸”消落带及支流生态廊道保护区
(一)范围
主要包括御临河、梁滩河、黑水滩河、花溪河等15条流域面积达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支流,中心城区中水体面积达6.67公顷以上的湖库,如迎龙湖、双龙湖、宝圣湖等。
(二)保护内容
1、开展两江及支流滨水带生态治理,修复受损生态系统,提升物种丰富度。
2、持续开展消落带植被恢复科研及试点,恢复自然驳岸及岸线,为动植物营造栖息地。
3、以迎龙湖、彩云湖、龙景湖等重要湿地和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实施湿地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4、加快治理梁滩河、清水溪、桃花溪等次级河流的污染问题,禁止在河道两侧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四、城市干道沿线受损生境修复区
(一)范围
范围:依托城中山体和河流水体自然本底,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构建成“六组十三带”“两环十三射多分支”“六横七纵,多廊成网”的山、水、林、路、园相互交织的绿色网络布局。其中,“六组十三带”指连接自然山水、隔离组团的六组十三条绿带;“两环十三射多分支”是指以内环高速和绕城高速为骨架形成2个环状绿色廊道网,以内环高速或绕城高速为起点,连接重庆与周边城市的十三条高速公路建成的绿化防护廊道,以及沿着中心城区内的高速铁路、干线铁路、支线及专用铁路建设的绿化防护廊道和中心城区内的各级高压燃气管道和高压电力线等生态防护型廊道;“七横八纵,多廊成网”指沿着城市快速路所建立起来的15条绿色廊道,以及沿着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建立的多条绿色廊道。
(二)保护内容
1、根据景观生态学方法理论,开展中心城区生态连通性评估,指导区域生境结构优化。
2、开展城市道路干线沿线100米范围内生境识别与评估。对干道沿线受损生境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其生态系统功能,为城市哺乳类、爬行类等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
3、在道路红线外侧,根据城市环境防护、暴雨雨水管理和视觉景观的需要,设立带状绿地。植物群落种植的走向要与道路生态廊道走向保持一致。廊道的郁闭度保持在50%左右。
4、完善道路生态廊道,重新恢复阻断的生态系统间的物质、能量、基因交流,建立栖息地之间的连接通道。在城市道路交叉点特殊区域设置路上式、路下式、涵洞式等形式的动物通道,保证野生动物特别是陆生小型爬行类和哺乳类动物的安全通行。
五、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一)范围
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的绿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和区域绿地。
(二)保护内容
1、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城市开发边界覆盖范围内的现状各类绿地划定现状绿线,明确绿地类型、位置、规模、范围,加强城市永久保护绿地、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筑牢城市生态基底,发挥生态源地造血功能。
2、开展城市生态空间安全格局评价,加强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郊野公园等绿地建设,构建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城市生物栖息地结构完整性,加强城市绿色公共生态空间的连接度和城市内外绿地的贯通。
3、持续开展“增绿添园”“空地整治”“增花添彩”“坡坎崖绿化美化”等系列专项工程,多配植乡土树种,模拟自然植物群落,建设拟自然生态系统。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加强城市空地、废弃地利用和修复,增加绿化覆盖率,开展生态修复示范建设和成效评估工作。
4、在城市关键节点位置引入乡土物种营造乡土栖息地斑块,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增加城市绿地景观异质性。道路附属绿地建设,以观赏乔木为骨架,增加绿篱或灌木,丰富景观层次,构建具有观赏、生态、节水等多重效益的拟自然群落。同时,注意对林下植物的选择,增加阴生和耐阴植物应用。居民小区及公园等绿地尽量减少人工规则式的配置方式,多采用自然式配置,构筑稳定丰富的群落。
5、绿色植物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唯一生产者,为生态系统的消费者提供足够生存的食物,特别是以植物为直接食物的一级消费者。绿化中应首选丰富木本观赏植物品种应用,适当增加落叶观花乔木和落叶观赏灌木品种并扩大其使用面积及范围,引进丰富多彩的常绿灌木类植物和容易管养的草花及地被植物,发展垂直绿化及屋顶花园建设,增加攀援植物品种的选用和开发使用范围。通过合理配植花木树种,增加城市昆虫的多样性;借助坚果类树木的配植,吸引诸如松鼠类的啮齿动物;或配植核果类和浆果类观果树木为鸟类提供食物。
6、严格控制规划建成区和城郊生态核心区域的开发建设,尽量保留原有地形地貌和原生植被。利用城市公园中远离主要游线的区域建设自然带,用于保留植物群落的原生状态,补植食源、蜜源、多刺、蔓生植物,促进人工林向近自然林转变,为小型野生动物、鸟类提供食源和栖息地。
7、推动“公园+科普教育”建设,充分利用城市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特色自然教育资源,在公园内设置自然科普教育设施和场地,打造市民身边的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基地。
第四章 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在物种水平上的表现形式,是生物多样性的核心内容,是遗传多样性的载体,是生态系统多样性基本构件单元。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是城市园林植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部分,植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动物多样性和城乡生态环境的基础。而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方式,是物种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有效举措。
一、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一)加强乡土植物开发利用,提升城市绿地植物多样性
充分利用重庆市丰富的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好乡土树种、古树名木和优良的外来树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园林植物景观,丰富城市树种种类,使中心城区的植物物种多样性不断提高,到2035年,城市园林绿化常用树种总数逐步达到600种以上,其中乡土树种应用达到70%,建成集树种特色化、结构合理化、功能高效化的城市绿地。
(二)加强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护与研究
基于南山植物园、照母山植物园、综合公园等主体,完善现有植物迁地保护基地设施建设。围绕植物物种的收集、引种驯化、栽培利用,开展植物多样性迁地保护研究。重点收集和保护西南地区大巴山、武陵山区植物区系的物种,保护西南地区典型生态类型和名贵园林植物品种的多样性。同时,加大珍稀濒危植物的人工繁育研究,形成一定数量的濒危植物保护种群。到2035年,植物园植物种类由现在的5073种,发展到6500种(含品种),逐步将植物园建设成为园林植物收集和保护中心。重点在大型市级综合公园如市园博园、鹅岭公园等公园绿地,建立20个专科、专属的植物迁地保护地、保存园、资源圃等植物多样性迁地保育中心,对重庆市特有种以及植物区系的关键种进行保护,形成植物多样性保护集中展示基地。
(三)科学规划城市园林树种
从植物地带性、立地条件的适应性和树种来源等方面综合考虑树种。根据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普查情况,充分考虑中心城区最适条件和极限条件,科学实用地做出树种规划,选出基调树种、骨干树种、一般树种、行道树树种以及特色树种。
基调树种:黄葛树、小叶榕、香樟、复羽叶栾树等。
骨干树种:
乔木类:蓝花楹、桂花、罗汉松、荷花玉兰、天竺桂、秋枫、悬铃木、二乔玉兰、白兰、水杉、三角槭、无患子、皂荚、榔榆、桢楠、枫香、苦楝、枫杨、红花羊蹄甲等;
小乔木或灌木类:紫薇、紫叶李、山茶、皱皮木瓜、含笑、皋月杜鹃、白花杜鹃、红花檵木、木槿、蜡梅、红叶石楠、南天竹、十大功劳、栀子、火棘、紫荆、海桐、小蜡、蚊母等;
垂直绿化类:爬山虎、紫藤、使君子、香花崖豆藤、鸡血藤等。
行道树:黄葛树、小叶榕、银杏、荷花玉兰、香樟、悬铃木、复羽叶栾树等。
特色树种:北碚榕、南川木波罗、黑壳楠、合欢、泡桐、无患子、梧桐、榔榆、朴树、枫香、苦楝、皂荚、南川柳、枫杨等。
一般树种:300—400种。
蜜源植物:构树、柑桔、枇杷、女贞、枸骨、冬青、南天竹、石楠、海桐花、乌桕、蜡梅、桑、山茶、忍冬、木荷、多花蔷薇、榔榆、胡枝子、含笑、绣线菊、刺槐、卫矛、柿、小蜡、八角金盘、荚蒾等。
食源植物:桃、杏、李、梨、樱桃、葡萄、柿、枇杷、杨梅、胡颓子、无花果、山茱萸、桑、木通、女贞、枸杞、枸骨、重阳木、乌桕、十大功劳、南天竹、火棘、红叶李、石榴等。
(四)提高园林植物群落的物种丰富度
充分利用空间建立层次丰富、稳定的植物群落提高城市绿地植物多样性。优化和调整绿地景观空间布局,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特性,运用自然植被规律,模拟自然群落,选择生态功能强的乡土植物,且以常绿阔叶树种为主,合理搭配落叶与常绿树种,速生与慢生树种,乔、灌、草相结合,有效利用垂直空间,结合垂直空间与时间变化的生态位,形成物种丰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种群稳定的植物群落。
建议树种比例为:常绿树种:落叶树种=3:2,乔木:灌木=1:5,速生树种:慢生树种=2:3,针叶树种:阔叶树种=1:6,乡土植物:外来植物=5:1。本地木本植物达到90%以上,新建或改建绿地乡土植物应用面积达80%以上。
二、动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一)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迁地保护与研究
充分利用重庆动物园的土地、设施和科技力量等基础条件,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存与迁地保护的研究,建立重庆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异地保护救治中心。改善和提升动物栖息环境,建成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动物科普教育基地。
(二)建立野生动物保育小区
对部分鸟类栖息的重要区域限制人类活动,保护其栖息地和繁殖地。鼓励利用城市人群最集中的社区居住环境打造保育小区,通过放置人造灌木丛、昆虫旅馆、小微湿地等设施,为小型野生动物提供城中栖息地。
(三)加强受损栖息地保护和恢复
以中心城区“四山”“两江”为框架,构建城市生态廊道,连接城市空间中绿地斑块,提升城市生物栖息地结构完整性,加强城市与周边区域的生态连通性,为城市哺乳类、爬行类等野生动物营造近自然的迁移通道。针对城市中受损的废弃地、坡坎崖等受损区域进行保护和恢复,营造近自然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此外,城市绿地建设中宜多种植开花乔、灌木,保留原生植被,营造多种生境,以提高蜜蜂、蝴蝶等类别昆虫多样性。
(四)加强重点区域动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滨江水鸟迁徙通道、城市内重点林鸟迁徙通道等关键节点区域栖息地保护。在园博园、鸿恩寺公园、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城市综合性公园,珊瑚坝湿地公园、九曲河湿地公园、金海湾公园等城市生态公园中设立鸟类保育区,对白鹭、白头鹎、珠颈斑鸠、白鹡鸰等城市标志性鸟类进行系统性保护。
加强对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平行岭猛禽迁徙通道和临时停歇地保护。在鸟类迁徙季节应加强城中山体保护巡护,禁止人为猎杀及其它捕捉情况发生。
三、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一)加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及编目
市城市管理局每五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各区按照一树一档的要求,对各自行政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登记、建档,统一编号,设置标牌。各区建设古树名木管理系统,接入全市古树名木数据库,实现重庆市古树名木智慧化管理。
(二)完善古树名木资源分类保护
建立古树名木市级、区县和镇街三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行政区内的一级古树、部分二级古树和衰弱的、有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制定“一树一策”进行专项生态保护。
(三)加强古树名木的有害生物控制
加强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对在巡视中发现的有害生物应做好调查记录,及时上报古树名木管理部门。重点控制刺蛾类食叶性害虫、蚧虫类刺吸性害虫、白蚁天牛类钻蛀性害虫、煤污病等侵染性病害。
(四)加强古树名木的环境保护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植物与设施控制,不得影响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拔除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大型野草、恶性杂草;清除对树木生长有不良影响的植物,如散生竹、核桃、野构树及附生于树上的藤本植物等。对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同种小植株,可适当保留。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附近有强烈反射光或辐射光等光污染时,应找出光源,消除影响;附近有空调主机的,应及时移去。
(五)加强古树名木的复壮与抢救
对堆土、积水、有害生物危害、土壤污染、雷击、风雨、持续干旱、开发建设等原因造成古树名木长势衰弱的,应及时采取树洞处理、围栏保护、树体支撑、地上环境改良、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性复壮措施;威胁古树名木生命的,应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措施。
四、生物安全管理规划
(一)加强园林绿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开展引入林草种子苗木、动植物产品风险分析,规范外来物种引入检疫审批和入侵风险评估,实行外来物种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外来物种引入后使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在开展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基础上,采用定点监测与全面巡查相结合的方法,摸清外来入侵物种数量和分布的变化,动态调整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监测内容。加强公园、居住小区、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采用物理控制、生物防治和综合治理等措施根除或控制入侵植物。对未定植或种群小的入侵物种及时根除。对已扩散开的入侵物种,以控制措施为主,逐年降低其危害程度和发生范围。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开展园林绿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和治理策略。重点针对红火蚁、福寿螺等入侵物种进行风险评估与综合分析,预测其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发生危害的范围与程度,提出应急预案和控制措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范外来入侵物种产生的风险。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的科普宣传。多措并举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科普宣传,筑牢生物安全防线。持续加强科普宣传培训,利用区、镇、村3级科普宣传示范基地,以媒体、电视专栏等为载体,创新科普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外来入侵物种科普进社区、单位、校园活动,普及外来入侵物种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识别能力和防控意识,唤起全社会的参与积极性,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守护好国家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加强城市绿地病虫害防治
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和社会宣传网络体系。充分整合现有的监测基础,合理布局监测站点,开展定点的环境风险监测与生态影响评价。提高技术装备和智慧化监测水平,织密监测预警网络,充分运用“互联网+GIS+高智能监测基站+航拍无人机”等专业化手段建立完善病虫害全方位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动态、超前监管,实施常态化巡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和早应对。加强对园林植物害虫优势种群的研究,摸清其发生规律,规范测报技术,加强测报体系建设,设立专门的城市绿地病虫害测报点,负责城市绿地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加强病虫害防控科普宣传。
完善防控设施设备配置。根据需要配备检验室、仪器设备、药剂器械、储备仓库及必要的交通工具,建立隔离试种苗圃、熏蒸除害设施等。加强病虫害监测队伍建设,科学配置病虫害防治员,规范监测机构与人员队伍管理,完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技术培训和经费保障,提高基层普查人员识别能力与防控水平。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清理疫木,积极创新防治机制,鼓励推广和应用先进防治技术。
综合调控。以生态调控为主导,结合园林绿化植物的管理和维护,综合运用多种有效措施,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富集天敌的种类和数量,增加植物的抗虫和耐虫性,在关键时期利用生物或低毒、低残留、高效化学农药进行及时防治,实现害虫防治和美化环境协调统一的目的。
第五章 遗传多样性保护规划
遗传多样性是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的基础,是保护生物学研究的核心之一。了解种内遗传变异的大小时空分布及其与环境条件的关系,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护遗传资源基因,挽救濒临灭绝的物种,保护受到威胁的物种。
一、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调查
充分利用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在已开展的生物物种调查与种质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系统梳理重庆市重要植物、动物与菌物资源的种类、分布、珍稀濒危状况,以及各类引进种质资源的栽培历史、推广利用现状、品种更替等基础信息。针对信息不完整的各类种质资源开展全面普查,查清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家底,完善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编目。开展珍稀、濒危、特有野生种质资源与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专项调查,掌握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原生生境状况、异地保存状况等重要信息。推动新品种、新品系、新遗传材料发展动态调查,掌握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二、推动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评价体系
充分依托市园林科研院、市南山植物园、市动物园的科研平台资源,完善濒危物种、特色物种生物遗传资源信息库。积极推动重庆中心城区种子库、植物离体库、动物种质资源库、DNA库等种质资源库,建立遗传资源评价体系。开展种质资源优异功能基因发掘,加强特殊与优异基因的筛选和优异种质创新利用体系建设。
三、开展野生资源引种驯化,提高资源利用途径
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多样性、生态性、可再生性等特点,建立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发展野生动植物繁育,促进野生资源的引种、驯化和优良基因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对重要保护物种的生态、生物学、人工繁殖、栽培技术研究,加快重要野生保护物种向人工培育物种发展。充分发挥现有市南山植物园、市园博园、大型综合公园、市园林科研院等主体优势,开展野生植物资源收集、引种驯化和栽培利用;以重庆动物园等为主体,新建野生动物繁育中心或驯养繁殖场,解决野生动物种源的规模化繁育及技术问题。
四、加强种质资源培育研究,推进遗传资源产业化开发
推动原产花卉产业化生产,积极培育花卉新品种;通过人工选育,培育各种优良特色的绿化苗木品种,如山茶花类、蔷薇类、樱花类、杜鹃类品种等;通过利用植物园和种子园的各种遗传资源,充分选育良好的品系,为园林绿化提供花色漂亮、花型特别、花期长、植株形态优美、抗逆性强的好品种。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体系,推进遗传资源产业化开发应用。
第六章 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
着力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体系,持续推进生态系统调查、物种多样性调查、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调查、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调查,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网络,开展科学评估,切实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
一、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
(一)生态系统调查
以行政区为单位,开展生态系统综合调查。查清各类生态系统类型、分布、面积、结构、功能、生态状况及其变化等,掌握绿地植被覆盖率、外来引种植物占比等指标数据现状与变化,全面掌握资源状况与利用等信息。
(二)物种多样性调查
全面系统地开展物种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完善中心城区生物物种编目,为实施物种多样性保护夯实基础。以公园绿地为重点,开展城市绿地物种多样性调查,摸清城市绿地高等植物、脊椎动物、昆虫等类群本土物种种类、分布、丰富度、多度、频度与生境状况,为推动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调查
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调查,查明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与重庆市重点保护物种的种群数量、分布范围、生境状况、受威胁情况与保护状况等基础信息,形成种类全面、信息丰富、数据翔实的重点保护物种基础数据库。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项调查,分析与掌握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分布、种群动态、生境状况、遗传多样性、更新繁育、致危机制等重要信息,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与繁育提供技术支撑。
(四)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调查
梳理重庆市重要植物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种类、分布、珍稀濒危状况,以及各类引进种质资源的栽培历史、推广利用现状、品种更替等基础信息。全面开展重庆市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普查,完善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编目。开展珍稀、濒危、特有野生种质资源与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专项调查,掌握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原生生境状况、异地保存状况等重要信息。
二、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
(一)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
在南山植物园、鹅岭公园、中央公园、鸿恩寺公园、铁山坪生态公园、彩云湖湿地公园等重要城市公园建立城市生物多样性试点综合观测站,构建生物多样性定位监测网络。运用数字技术助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城市生物多样性智慧信息与监测平台。综合运用地面调查、手持终端、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手段,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的生物多样性实时监控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现代化。
(二)实施生态系统与物种多样性监测
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测各类生态系统,掌握生态系统面积、群落组成、结构、功能等现状及其动态变化。以维管植物、哺乳动物、鸟类为指示生物类群,监测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生境及其变化趋势。组织开展鸟类迁徙期监测、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生物多样性恢复状况监测、自然保护地人为干扰监测等专项监测工作。掌握典型生态系统及物种多样性变化规律,加强风险因素与威胁因子监控,防范生态风险。
(三)实施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监测
建立针对原地保存、异地保存与设施保存等不同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保存方式的监测与预警制度,完善现有监测技术方法。定期对不同保存方式保存的生物遗传资源与种质资源进行抽样监测。
三、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
建立生物多样性状况评估技术体系,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形成空间分布图与电子数据库,揭示区域生物多样性变化特征与面临的主要威胁,支撑生态系统与物种的保护与管理。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技术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开展珍稀、濒危、特有种质资源与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状况评价与利用研究,分析遗传多样性、生物学特性、适应性等,在评价基础上开展创新性保护与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引进种质资源风险评估体系,对引进种质资源产生的生态、经济、社会等影响进行评估,加强引进种质资源安全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职责
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牵头开展总体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做好动员部署。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明确各部门的主体工作职责和详细分工,及时跟踪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二)强化联动合作
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增强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林草局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强化合作,推动工作落实,实现高效协同,高效运转。
二、加强制度保障
(一)落实规划任务
中心城区应按照本规划明确的目标、定位、指标等要求,细化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具体区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保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任务有效实施。由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对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情况、外来入侵动植物防控情况、乡土植物运用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
(二)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城市绿地生境遥感监测与无人机巡检机制,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范围内违规开发建设、未经批准占用绿地、人为毁坏绿地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侵占绿地、破坏植被、非法猎捕、违规砍伐树木等行为。
明确危害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新形态打击路径和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精准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面追究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人的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以法治手段有力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
三、增强科技支撑
(一)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一套有利于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的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引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所需的各类高科技人才。同时加强对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专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懂业务、善协调、会管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专业队伍。
(二)深化合作交流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保护地管理机构与国内外有关机构开展合作,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能力。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切实履行国际公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拓展更广泛、更深层次的合作伙伴关系,协同构建全方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对于优秀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成果予以奖励,推广成熟的研究成果与技术,促进成果共享。
四、加强资金保障
(一)扩宽资金渠道
推动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开展多双边合作。研究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多领域筹集资金,引导社会、信贷资金共同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
推动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设施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教育,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五、加强宣传教育
(一)拓展宣传渠道
发挥主流媒体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重点物种保护成果和典型案例等方面报道,积极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鼓励保护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宣传平台、自然博物馆、自然保护区、动物园、植物园的生物多样性教育互联互通、成果共享,构建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传播平台。构建市场行动,加强与企业机构等的合作,通过自然教育活动、森林游学活动等多种形式,介入更多社会群体及公众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认识。在公共交通站点、电视、网络等媒介,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适当增加生物多样性宣教设施,引导和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
(二)强化科普教育
充分利用好园林绿化科普教育基地、自然博物馆、自然保护区、动物园、植物园,有条件的区域,鼓励将植物园向社区延伸,建立社区微植物园、微动物园自然教育基地,开展以室内展陈与室外体验相结合的科普教育活动,完善配套的服务设施,鼓励研发各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体验教育课程和游学路线,发挥好场馆科普教育功能。充分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传,拓展和丰富市民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渠道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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