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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市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工作;参与对市直管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区县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主城区市级社会单位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市政设施管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城市桥梁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供水企业42家,城市自来水厂97座,综合生产能力为871.5万立方米/日。主城区有市级供水企业8家,城市自来水厂21座,综合生产能力505万立方米/日,远郊区县有城市供水企业34家,城市自来水厂76座,综合生产能力366.5万立方米/日。全市城市供水管道长度约2.5万公里,DN75以上供水管道长度约1.96万公里。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管网约1.27万公里,DN75以上供水管道长度约1.02万公里。全市城市自来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等河流为水源的43座,以水库水为水源的水厂54座。城市供水水质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关规定,落实供水企业自检、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定期监测、市级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抽检、公众监督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市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主城区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区县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承担主城区市级社会单位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重庆市城市照明按照“市管重点”“市管标准”“属地化”原则,采取市、区两级管理模式。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市城市照明中心负责市直管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其他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少数区域的照明设施由各类园区、管委会或社会单位自行建设和维护管理。
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0)第4号)...
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水域清漂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公厕管理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规划我市环境卫生工作发展目标和指标;推进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合理布局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能力和应急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我市环境卫生实行市、区(县)、街镇(乡)三级管理体制。市城市管理局内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全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包括制定环卫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对全市环卫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下设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市市政环卫监测中心,承担相关日常具体工作。按照辖区管理责任制,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街镇具体...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城市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设置管理的政策;组织制定城市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的设置规范;组织编制主城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主城区城市户外广告、户外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主城区户外临时广告的设置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主城区市管市政公用资源的户外广告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市、区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职责分工是市管宏观和重点、区县管具体。
户外商业广告:采取事前分区规划,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依据规划对大型户外广告予以批准后设置,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对于规划在市政设施上或者国有和国有控股产权设施上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依规实施公开出让,出让...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主要包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绿地日常管护、城市绿地保护、城市义务植树、园林绿化市场监管、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主要指标,指导城市绿地的合理布局,推进形成生态良好的城市绿色空间体系。组织开展园林创建系列活动,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编制全市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标准规范,提升城市绿地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多方式开展城市植树活动,促进市民和社会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研究制定产业政策,积极推进乡土植物的利用,编制城市苗圃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园...
重庆市城市公园管理包括对全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社区公园和城市生态公园等的行业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与全市城市公园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的编制;拟定城市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负责公园分级分类和评定等级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公园管理工作等。
我市城市公园管理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局下设市动物园管理处、市南山植物园管理处、市园博园管理处,负责市动物园、南山植物园、市园博园具体管理;其余城市公园按照辖区管理责任制,由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
城市公园管理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城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城...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能;生态环境方面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能。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划转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渝府...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2)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3)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药具(如废药品、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废日...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大数据智能化行动计划和城市提升行动计划,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和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工作为抓手,积极构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智慧城市管理体系。通过实施“部门政务云、行业大数据、精准感知网、专项管理图、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搭建重庆市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设施物物互联、感知立体精准、数据海量丰富、资源集约共享、决策智慧科学、信息安全可控”智慧城市管理建设目标,增强城市管理服务科技支撑能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美好环境,创造“宜居...
在繁忙都市中,重庆将碎片空间化为“口袋公园”,绘就城市新画卷。木桃路、西永街道等地,昔日荒坡或闲置地,今成居民休闲健身乐园。孩子们在游乐区欢笑,老人在步道上悠然漫步,绿意与生机交织,幸福感油然而生。2025年,重庆计划新增“口袋公园”100座,目前已建成92座。这些微小空间不仅美化了环境,更兜起市民满满的幸福与温馨,彰显城市方寸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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