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普法内容
(一)共性清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和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群众生产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个性清单。城市管理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包括城市管理、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与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共性清单普法工作由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
个性清单普法工作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推进。其中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领域,重点普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处、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等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领域,聚焦《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由道桥管理处、照明灯饰管理处、广告设置管理处、停车综合治理处、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市城市照明中心等推进。城市供水节水领域:重点普及《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城市节约用水规定》《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由供节水管理处、市城市供节水事务中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领域,重点普及《城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和标准与规划设计管理处负责。执法规范领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由执法监督处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牵头落实。6、城市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
二、核心普法对象
局系统干部职工,城市管理领域从业人员、广大社会公众和执法对象。
三、主要普法措施
(一)抓关键节点宣传。常态化开展“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在城市商圈、城市公园等区域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强化内部学法。组织法治讲座、业务培训、庭审旁听,同时将法治学习纳入职工考试及绩效考核。
(三)推行执法普法融合。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开展说理式普法。
(四)拓展新媒体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内容,创作展播法治文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