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检查实施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有关直属单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已经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渝城管局〔2025〕5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