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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市管理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12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143号)要求,加快构建适应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市管理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2024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城市管理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推动适应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为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申报重点

(一)聚集城市管理的重点领域,加强标准供给。

1. 围绕改革攻坚突破,着力推进成渝城市管理标准协同、停车管理服务一体化、垃圾分类系统治理、城市管理服务融入党建统领基层智治体系、城市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领域的标准供给。

2. 围绕美丽重庆建设,着力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城市供水保障、城市照明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等领域的标准供给。

3. 围绕平安重庆建设,着力推进城市执法保障、道路占挖及施工围挡专项治理、城市有限空间安全治理、户外广告招牌规范治理等领域的标准供给。

4. 围绕数字重庆建设,着力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底座建设、数字应用场景建设、数字跑道建设等领域的标准供给。

(二)注重标准实施应用的有效性,加强标准修订。

1. 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的,应予以修订。

2. 对不适应当前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和行业发展需求的,应予以修订。

3. 对与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应予以修订。

4. 对与国家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不协调的,应结合地方实际提出修订。

三、申报要求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当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并注重总结近年来城市管理的经验做法,进行科学归纳提炼总结固化,形成标准。

(二)对需要修订的标准项目,鼓励原主编单位或者联合原主编单位提出申报,或者提出废止后重新制定。

(三)申报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人员、技术、管理、经费和工作基础及能力,能确保立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工作。

(四)标准编制经费由财政资金补助和自筹经费组成,确保标准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五、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通过城市管理系统办公内网或者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cgj.cq.gov.cn)下载并填写《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电子档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徐淑君、冉磊,联系电话:65868524、65868525,邮箱:224162357@ qq.com或者办公内网邮箱,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6号。


附件: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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