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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公示

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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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重庆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和复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1)305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逐级申报推荐、征求负面清单部门意见、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审核把关等程序,拟推荐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重庆市城市供节水事务中心2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10月4日。如发现拟推荐申报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遏制“黄赌毒”、防范邪教等方面存在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局宣教处(联系电话:67889972;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6号;邮编:401121)反映。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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