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城市管理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深化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构建适应超大城市治理的标准体系,结合2021年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城市管理标准制修订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标准与先进城市“等高对接”的工作思路,编制体现重庆山地特色、适应超大城市管理的城市综合管理标准。
二、申报范围
(一)市政设施、城市水务、市容环卫、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城市执法、智慧城管等领域在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移交、质量、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二)重点围绕确定的2021年城市管理以下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人行道完善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提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道路平整、垃圾焚烧发电、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市公厕、劳动者港湾、体育文化公园等开展相关标准编制。
三、申报对象
(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
(二)鼓励并支持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积极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应结合重庆城市管理实际和工作需要,服务符合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对近年来城市管理的成效进行科学归纳提炼总结固化,上升形成各类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填写《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行业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提前组建参编单位,并确定编制人,为保证编制质量,参编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符合《重庆市城市管理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第十五条、十六条等有关要求。
(三)各单位申报项目应当认真对照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并与技术标准处联系,开展查重工作,避免标准重复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3个。
(四)各单位认真组织对有编制的标准成果进行评估,做好地方标准升级储备工作和修订工作。
(五)技术标准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参与单位和参编人员严格把关。
(六)各单位确定联系人,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件等发送至技术标准处邮箱。
联系人:徐淑君,联系电话:65868527,邮箱:224162357@ qq.com或市城市管理局内网邮箱。
附件: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