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送达公告
渝江北城管公送〔2025〕31号
经查,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在江北区实施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请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三个工作日之内到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将暂停其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通讯工具号码使用所需费用将由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自行承担。
15502368150 15978968389 15023253617 19132046150 18203004769
13648332458 13883894009 13628397872 19146098183 13628469139
13677626742 13101272508 17388249716 18375619806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江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023—67751008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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