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送达公告
经查,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4年9月30日前后在花溪街道红光大道新尚城、土桥永辉超市外、渝南大道沿线、民主新村等地实施了乱张贴、乱涂写的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4年10月25日以前到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将暂停其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通讯工具号码使用所需费用将由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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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联系单位: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地址: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德路83号
联系电话:66235399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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