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已于2018年3月27日至4月4日进行了公示,按照《重庆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8年4月12日至13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二、复审地点
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人事科(重庆市江北区红土地70号215室)
三、审核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4.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诚信)报考事项〔按重庆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4要求填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会计岗位需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人事管理岗位需持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是进入面试的必经环节,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审核,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通知
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