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公安厅等8个部门印发《关于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区全面推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制度,依托“广西建筑垃圾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途中运输到末端处置利用的“一车一码、全程留痕、闭环可溯、智慧管控”数字化治理新模式。
《通知》明确,坚持“谁排放谁负责、就地就近利用、市域统筹协调”的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排放、运输、处置利用三大主体权责,实现全链条责任清晰、各司其职、闭环管理。在源头排放环节,排放单位负责通过“一码通”小程序发起电子联单,如实填报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处置去向等信息;在途中运输环节,运输单位核对联单后方可启运,运输途中须保持卫星定位等设备正常运行,按规定路线将垃圾运抵指定场所,不得擅自变更目的地或违规倾倒;在末端处置利用环节,处置利用单位需定期核对联单信息,若发现种类、数量不符,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报告主管部门。
针对跨区域转移、非交通工具转移等特殊场景,《通知》要求,排放单位须先取得跨省转移批准或备案文件方可发起联单,并在运抵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签收凭证归档;通过管道、输送带等非交通工具转移建筑垃圾的,相关单位需每10个工作日通过小程序集中填报转移信息,确保监管不留盲区。
在监管执法方面,《通知》明确,由各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牵头,统筹多部门力量,建立协调推进与联合执法机制,聚焦擅自清运、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形成监管合力。依托广西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各部门可共享电子联单、许可核准、卫星定位、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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