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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城市管理系统加强地方立法 强化精细化管理

日期:2021-03-17

安徽省合肥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强大推力,为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助推垃圾分类管理。

以科学立法为前提

推进城市管理品质提升

合肥市城市管理系统在总结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区立法经验,在坚持全程管控、确保系统推进、推动社会参与等方面下功夫。

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在立法过程中注重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个环节。

针对分类管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有待推进、市民参与度有待提高等问题,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整体水平创造有利条件。

以执法需求为导向

推动生活垃圾立法“三步走”

第一步,制定《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明确生活垃圾与非生活垃圾范围,强调生活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市、县政府统筹,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督促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宣传、引导、动员”机制,创新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奖励补偿、拒绝接收等制度。该办法自2019年3月15日施行以来,对推进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步,制定《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20年5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已经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为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置体系,推进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三步,制定《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对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处理、社会参与、监督管理等责任主体与承担义务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

软硬结合助落实

推动垃圾分类全社会参与

合肥市城市管理系统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小区等活动,面对面向市民群众解读相关规定,手把手教授市民群众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生活垃圾管理义务,促进市民群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氛围。

加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建设、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管理、生活垃圾中转站综合改造升级、完善分类处理后端处置设施建设等方式,从硬件方面保障法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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