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城管发布执法人员“样板新规”
为深化“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提升队伍形象,进一步加强全市城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12月24日,济南市城管局召开规范队伍管理提升队伍形象专题部署会会议,记者现场了解到,市城管局对《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行为规范》)、《济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协管员办法》)、《济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协管员着装》)三项制度进行了发布,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构筑起高质量城市管理工作。
树形象,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着装范围、配备标准 、服装和标志标识 、着装规范 、仪容举止规范 ……在《协管员着装》文件上,对济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着装进行了管理规定。
规范用语,护航城市文明形象!转作风,优化执法方式提效率!在《行为规范》上,提出在常用文明用语使用首句用语“您好!”、礼貌用语“请、谢谢、您贵姓、对不起、再见等。”、接待用语“请进、请坐、请讲,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帮 助的吗? ”。在电话文明用语提出“您好,这里是××局(××科、中队),请问您有什么事?”、“请稍等,我记录一下。”、“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给您回复。” 、“您咨询(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职权范围,请您直接 向××单位咨询(反映)。 ”、“谢谢您,再见! ”
在《协管员办法》上提出,规范城管协管员的招聘、管理、奖惩、退出适用办法等,要求制定相关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层级升降、奖惩、薪酬调整以及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据悉,济南城管以党建为引领,通过一系列举措,从办案规范、装备使用规范、着装规范、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方面等,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威严有序,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为建设品质泉城贡献城管力量!
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常抓常改形成长效!会议上,济南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韩军指出,“三项制度”绝不是只管一时一事,而是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此外,"三项制度"已经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从明年起,将作为重要一项对各区县政府进行考核。 韩军强调,济南城管人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城管“铁军”,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化、智慧化、精细化、常态化,全力提升城市品质打牢基础,为打造 “五个济南”、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