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这样破解“流动摊贩”治理难题
近年来,厦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就业、民生和城市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服务,有序推进“摊规点”建设,既有效破解“流动摊贩”治理难题,又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生计问题,同时也方便了市民群众生活。目前,全市设有各类摊规点50处、便民服务点34处、临时市场3个,提供摊位2908个,提供就业岗位6000个,为近3000户贫困家庭解决了生计问题。
一、坚守“三低”,变“无序管理”为“有序经营”
关注困难群众经营压力,注重民生需求,合理设置“摊规点”准入门槛,明确管理要求,减少经营成本,落实市容环境要求,使“无序管理”的摊贩实现“有序经营”。
一是坚守准入“低门槛”。通过制定《临时“摊规点”管理规定》,建立资格初审、复核、公示等审核机制,并将“摊规点”纳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由属地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抽查、专项检查等,在保证食品安全健康的前提下,不再设置其它过高的准入条件。在人员选择上,按“就近设置、按需设置”的原则,优先引导本地困难群体参与经营。
二是坚守经营“低成本”。通过改造提升老旧杂乱市场、统一制作经营摊车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摊点软硬件设施,帮助摊贩解决经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问题,让符合准入条件的摊贩能直接“拎包入驻”,不对经营者收取任何押金和租金,不增加经营成本。
三是坚守环境“低影响”。要求“摊规点”各摊位按《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与街道签订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和垃圾分类要求,并建立卫生责任制,坚持谁经营谁负责,及时清理和保持好的环境卫生,做到即产即清,不给市容保洁增加压力。
二、坚持“三定”,变“到处流窜”为“营有定所”
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利用空闲空间、就地改造、规整零散等措施,精准规划“摊规点”区域,并结合民生需求科学合理设置业态和经营时间,使“到处流窜”的摊贩实现“营有定所”,部分“摊规点”成为城市亮点。
一是坚持精准“定区域”。制定出台《厦门市流动摊贩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流动摊贩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在符合规划布局、市容保洁和交通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市民群众实际需要,区分不同区域实际情况,精准划定可经营区域。如在厦门大学白城木栈道、曾厝垵圣妈宫等旅游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摊规点”,增加线上体验打卡等功能,成为吸引市民游客的“网红打卡地”。
二是坚持科学“定业态”。分区域建立业态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允许传统手艺、便民服务等项目进入,严格禁止露天烧烤,以及油烟、噪声扰民等项目进入。充分结合夜市经济、特色经济发展,建立跳蚤市场、“小夜市”等特色经营项目,在满足广大市民、游客需求的同时,也成为吸引市民游客、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途径。
三是坚持合理“定时段”。深入街道、社区等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场地周边情况和摊贩“潮汐”特点,限制经营时段,满足多功能需求。比如,一片区域在上午9点前供应早餐,在下午5点后供应水果,在晚上8点后成为“小夜市”,集约高效满足了市民群众需求。
三、推行“三重”,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
加强自治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合力,“摊规点”由原先的城管执法“被动管理”,转化为摊贩主体、政府部门和市民群众三方“主动参与”,形成了更好的治理体系。
一是引导摊贩“重自律”。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由城管执法等政府部门、基层干部、周边市民群众共同组成的自治委员会,加强对摊规点食品安全、卫生保洁、经营业态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考评,形成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良性氛围。建立经营摊主微信群,让摊主自行推选小组长,由小组长负责分享经营经验,定期组织各摊主开展集中保洁,举报“摊外摊”、小广告,并监督各摊位守法守时经营。
二是加强管理“重服务”。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部门主动放权、转变职能,按照“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721”工作法,努力实现从“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市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不定期开展巡察服务,及时解决经营户所反馈的问题,确保经营规范有序。
三是规范机制“重监管”。研究出台摊位准入退出机制,对摊贩各种行为形成有效约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二维码、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经营摊位可管理、经营人员可追踪、食品卫生安全可追溯。推行奖惩激励机制,每月开展“摊规点”五星评选活动,五星级经营户可优先在网上进行宣传推介,对被投诉且经核查属实的经营户给予降星,并视情取消其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