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城管部门整治私自圈占停车泊位行为
5月13日起,河北省邢台市城管局城管支队以钢铁路、新华路、中兴大街等市区32条主要大街为重点,严格查处沿街私自圈占、侵占公共停车位等行为。
“有些商铺为了招揽顾客,用花盆、石墩占位,甚至私设了一些隔离桩,导致市民购物时只能将车停在路中间,这很容易造成道路堵塞。”河北省邢台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苏涛介绍,之前,已就私自圈占停车泊位行为进行了摸排,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自行整改到位。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从即日起,将依法予以处理。
据了解,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对拒不配合的单位,我们将抓出一批典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河北省邢台市城管局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将对私设路桩、地锁、圈占停车泊位的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确保让每一个车位都能物尽其用。
(记者 邢云 通讯员 康晓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