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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窨井盖缺失应在24小时内修复

日期:2023-02-13

2月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日前,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窨井盖缺失应在24小时内修复。这是我市首次针对窨井盖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也为系统解决窨井盖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规定》主要适用于城市道路、步行街、广场、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区域内的窨井盖设置、维护、改造、应急处置等活动。物业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地块设置的窨井盖可参照执行。

根据《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济信息、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旅游、通信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行业指导和协调各窨井盖权属单位开展窨井盖普查确权、运行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的管理工作。权属单位发现或接到窨井盖沉降、缺失、损坏而存在安全隐患信息后,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在24小时内实施修复工作;未能在24小时内进行修复的,可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在全市各区县完成2万个窨井盖专项整治”已被纳入了2023年市政府发布的15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中。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将组织各区县通过专项整治,重点对城市道路、步行街、广场、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区域内窨井盖及附属井框、井座出现的沉降、破损、缺失、异响,承载力不足等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记者 崔曜)


政策原文: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窨井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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