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5章56条,重点从停车相关管理单位职能职责、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停车场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二是健全停车管理协同治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城市管理、公安、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财政、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停车管理工作中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共治工作机制。三是理顺了道路违法停车执法体制。明确了道路违法停车及占道经营的执法主体,强化了部门协同,共同构建协同高效的执法体系。四是全力扩大停车资源供给。《条例》强化了规划引领,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停车场、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利用闲置用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等进行了鼓励。五是强化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对路内停车泊位的收费定价、设置原则及程序、禁止设置区域、定期评估及调整撤除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赋予相应法律责任,是聚焦民生热点、优化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举措。六是优化停车服务体验。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对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为车主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