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计划统筹,实现挖掘减量。组织全区相关镇街、部门、管线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召开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3次,安排部署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相关工作,收集城区道路挖掘需求239条,优化整合挖掘计划75条,形成挖掘计划164条,全区城市道路挖掘统筹整合率达32%,全年挖掘次数减少了38%。
二是强化多元监管,实现共治共享。加大过程监管力度,联合属地镇街、设施维护单位、第三方监理单位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对许可内容实施、围挡设置、标识标牌设置、扬尘控制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现场落实问题整改642起。持续推行群众监督制度,邀请群众监督员133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结合“民呼我为”、群工系统、网络问政等平台,积极收取意见建议,累计收集并处理问题1045个,问题完成率100%。
三是强化质量标准,实现降本增效。开展道路恢复质量专项执法,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发现并交办问题1145项,有效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建立开挖恢复与病害整治一体实施机制,5家开挖企业在路面恢复时拓展整治面积,根据道路开挖宽度实行半幅或全幅恢复,解决道路开挖恢复质量差、反复整治等难题,重复整治率降低40%,节约资金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