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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市生活垃圾处置实现“三提升”

日期:2024-01-24

一是分类处理能力有提升。2023年全市新建成投用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3座,新增分类处理能力1410吨/日。截至2023年底,全市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57座,总处理能力2.94万吨/日。

二是“改填为烧”成效有提升。2023年全市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728万吨,其中焚烧处理量占比达到88%,较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实现连续三年10个百分点以上的增长,28个区县实现其他垃圾“零填埋”。

三是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提升。2023年全市资源化利用厨余垃圾153万吨,同比增长23%,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28个区县实现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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