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推动石柱—忠县垃圾协作处置 共同打造“两群”绿色协同发展示范区
一是建机制,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探索建立工业固废、船舶污水、垃圾焚烧发电飞灰、长江清漂联动协同处置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促进两地生态环境治理。
二是补设施,围绕“两区三级”重点区域,扩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覆盖面,投资0.9亿元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引入社会资本1.5亿元,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建成全市第7个、县份中第1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年发电量3360万kw/h,年节约标煤3.13万吨,有力提升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形成“村收、乡运、县处置”体系。
三是强协作,强化沟通协作,深化垃圾协同处置,共同建立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拟定石柱县、忠县、海创公司《垃圾焚烧处置三方协议》,明确忠县部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至石柱县处置,减少忠县转运成本,弥补石柱县垃圾日产量不足问题,实现两地经济、环境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