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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4-0009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4-12

徐存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制推行渣土车新规范的建议》(第8407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9〕4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渣土车规范管理工作,制定和颁布了《重庆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技术规范(试行)》(CG035-2020),2021年11月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联合印发《重庆市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1〕139号),在全市推广使用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购买使用由市场调节决定,加之疫情影响,推广使用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工作逐步推进,截至2024年2月底全市共推广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765辆。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贯,营造氛围。《重庆市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渝城管局〔2021〕139号)通知发布后,市城市管理局以及中心城区各区局通过会议、网站、宣传页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同时,中心城区各区还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相继发布了区级推广方案,分时间、分区域进行有序推进,明确要求了运输企业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的使用比。

(二)试点先行,循序推进。高新区作为全市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试点区域,通过重点项目招标使用、重点企业带头使用等方式,有效激发了运输企业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的热情,高新区推广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489辆,为下一步全市全面推广奠定了基础。

(三)部门协同,智能监管。2024年市政府将新型渣土车推广工作纳入市级清单,并在中心城区强力推进。市公安局2022年6月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等一系列交管服务新举措;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房屋市政基础工程进一步推广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车辆管理的通知》(渝建安发〔2022〕26号),鼓励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加大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车辆力度;2020年10月28日,重庆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上线后,市城市管理局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在数据报表的分析汇总、部级平台数据共享、智慧环卫系统数据共享、GIS地图服务、车载数据接入服务、证件审批场地监控和车辆监控子系统等功能,基本实现建筑垃圾管理的集约化、高效化、智能化。

(四)明确要求,持续推进。根据全市推广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的整体工作安排,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建筑工地以及渣土运输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强化部门协同、注重统筹、源头严控、务求实效,结合实际积极推广使用符合规范的新型智能渣土车,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和生态环境。

再一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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