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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3-002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11-02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39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11-02

刘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活市管桥梁桥下闲置土地利用价值的建议的提案》(第0392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重庆是一座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和美丽自然景观的山水之城,特殊的地形地貌决定了桥梁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各类桥梁不仅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也对城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重庆也因桥梁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和顶尖的设计建造技术,在国内享有“桥都”的美誉。同时,众多的桥梁也给重庆带来了丰富的桥下空间资源,在城市用地日趋紧张的今天,桥下空间的利用逐渐成为了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热门话题。

您提出的关于激活市管桥梁桥下闲置土地利用价值的建议,对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环境,缓解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紧张具有积极意义,我局表示赞同,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一方面继续加强桥梁管理维护,另一方面在保证桥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桥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努力提升桥梁品质。

一、基本情况

从2017年至今,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主城区市政设施管理体制和市属公园属地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6〕39号)确定的“市管重点、市管标准”的原则,明确快速路、跨江大桥等重要结构设施由市直管或市级平台公司管理维护,其他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移交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管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的分级管理模式在设施调整后基本理顺成形。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城市桥梁1632座(含跨江大桥28座)。市管28座跨江大桥中,由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直管跨江大桥8座,其余20座市政跨江大桥,分别由重庆市城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葡桥梁有限公司等市级平台公司或专业桥隧社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渝府令第318号)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桥梁结构安全,我市规划及现状特大型桥梁设置有安全保护区和禁建区,其中以桥梁边缘起算50米范围内为禁建区,在禁建区内,除桥梁养护必需的设施和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在安全保护区和禁建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应进行结构安全论证并征求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或交通等主管部门意见。因此目前我市对桥下空间利用主要以桥梁安全保护区的方式作为桥梁设施维护基地和防护绿地使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维护管养的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在保证桥梁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推进桥梁设施品质提升。

(一)关于您提出的桥下空间形象较差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桥下空间专项整治工作。近年来,针对桥下空间乱停车、垃圾堆放、流浪人员露宿、违章搭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我局指导中心城区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和市直管桥梁管养单位开展城市桥下空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卫生保洁,拆除违章建筑和非法设施,规范桥下设施设置,确保桥下空间安全有序,常态化开展桥梁设施巡查工作,对桥下空间严格管理。同时,我局直属的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通过开展桥梁桥下空间排查摸底工作,对桥下空间现状情况、到达条件、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逐步建立了桥下空间管理档案。

(二)针对中心城区桥梁品质开展综合提升。按照重庆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跨江桥梁品质提升实施方案》(渝城办〔2021〕4号)通知的要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牵头,各区县为责任单位,对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跨越长江、嘉陵江的跨江桥梁,包括城市道路桥梁、轨道桥梁、路轨两用桥梁及铁路桥梁开展品质提升工作。

一是提升桥梁容貌品质。中心城区围绕桥梁特色风貌、提升桥头空间利用价值、提升桥梁文旅价值等4个方面整体打造宜行、宜游、宜赏的桥梁风貌,并提出了13项主要任务,明确了对已建桥梁由桥梁主体运维单位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结合中心城区跨江桥梁品质提升工作的总体安排,针对桥梁外观积尘、锈蚀、涂装老化剥落等问题,对四座特大桥(大佛寺大桥、高家花园大桥、马桑溪大桥、嘉悦大桥)开展了容貌整治工程。共计清洗、涂装约39万平方米,极大的改善了桥梁的整体形象,提升了城市桥梁品质。

二是在保证桥梁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指导各区县探索桥下空间利用工作。如渝中区充分利用嘉华大桥桥下平面空间建成了该区首个桥下公共停车场,提供停车泊位230个,缓解了周边停车压力;九龙坡区利用鹅公岩大桥桥下空间打造建川博物馆和九龙滩广场,融入历史文化元素,既为市民提供活动休憩场所,也成为了我市长江岸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沙坪坝区在石门大桥桥下建成投用中心城区首个桥下空间机械式停车库,提供停车泊位170个,有效缓解了肿瘤医院周边的停车难的问题,对舒缓沿线交通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积极开展桥下空间利用相关政策研究。近年来,为拓展市民活动场所、缓解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桥梁品质,我局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探索桥下空间的利用升级,在《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修编》中,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型利用空间的原则,在满足防洪和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桥下空间规划布局公共停车场22处,新增停车位共约4900个。《重庆市中心城区跨江桥梁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版)》和近期正在编制的《重庆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更新指南》也对中心城区桥梁下空间利用等工作做出了相应指导。我局代拟并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利用城市绿地地下空间、桥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为桥下空间合理利用提供了政策支撑。

今年,我局在充分借鉴国内各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启动了《重庆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规定》编制工作,目前征求意见稿已两次征求各市级部门、区县意见并挂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下阶段我局将按程序加快推进该项工作,计划在年内印发实施。该管理规定对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类型、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行为和管理要求,将对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包括建设停车设施、绿化公园等,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三、后续重点工作

桥梁是城市运行、民众生活的“生命线”。桥下空间的利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功能优先”的原则。针对您提出的将市管桥梁桥下空间管理权属交由辖区政府的建议,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市管桥梁多为跨江大桥,桥型结构复杂、维护难度大的特点,为保障桥梁安全,仍应由桥梁维护单位统一管理较为合适。

同时,我局作为城市桥梁管养行业主管部门,一是将继续加强桥梁安全管理,针对桥下空间的使用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二是在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努力提升桥梁管养水平的同时,结合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以及中心城区跨江桥梁品质提升的总体安排,积极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支持辖区政府对桥下空间利用开展充分探索,指导开展桥下空间利用可行性的研究论证工作。三是对即将出台的《重庆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指导服务到位和跟踪督查到位,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此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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