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26号提案的答复函
乐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轨道站点周边环境营造良好出行环境的建议》(第1126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城市秩序治理基本情况
诚如您在提案中所述,目前我市部分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存在违法占道经营、占道堆放、违法停车以及共享电单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尤其在早高峰、晚高峰时间段更为突出。为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和良好的城市秩序,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一)开展违法占道经营整治。按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城区各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通过加大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早、晚高峰期间巡查频次,对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摊、百货摊、水果摊点以及违法堆放垃圾、物品的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和柔性劝导,敦促其主动整改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开展违法占道停车专项整治。为减少轨道交通站点所在人行道违法停车现象,市、区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采取了设置人行道护栏、车辆隔离桩、隔离柱的方式,有效防范人行道停放、行驶机动车现象。同时,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人行道“僵尸车”排查清理,2022年共发现移送僵尸车839台,有力保障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人行道区域安全、畅通。
(三)强化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自2021年4月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即对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工作,督促美团单车、青桔单车、哈啰单车、小蜜单车、小遛单车等企业对共享电单车投放总量、单车日周转率、停放规范率进行全面规范,对轨道交通周边设置不合理、影响行人通行以及长期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影响城市形象的共享单车点位予以取缔,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治理实现“一降两升”,即投放总量从高峰时期的10万余辆减量到现在的5.9万辆,单车日周转率从不足2次/日提升到约3.6次/日,规范停放率高峰期90%,平峰提升到94%。
(四)开展城市运行安全排查。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定期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人行道路设施、照明设施、窨井盖、绿化带等进行安全排查,确保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功能发挥完好,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二、目前采取的工作举措
虽然我们在城市管理领域秩序治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诚如您在提案中所述,在一些轨道交通站点出口以及周边区域还存在需要持续深入整治、加强管理的情况,市城市管理局从主责主业和核心职能出发,迅速开展了以下3个工作。
(一)全面部署,确保认识到位。市城市管理局利用市、区县、镇街三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月度调度会议,专题部署2023年城市管理秩序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涉及城市管理的各类问题,向中心城区各区进行通报,要求有关区务必提高站位、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稳妥开展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城市秩序整治和监管执法工作。
(二)建立台账,确保问题交办整改到位。我们已经将您在提案中反映的轨道交通6、10号线红土地站市政垃圾堆放不合理、大龙山站4号口、红岩坪站、丹鹤站外社会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堵塞疏散通道和人员通行等系列问题进行梳理、登记,交办给中心城区有关区城市管理部门,并规定整改时限,要求有关区城市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市城市管理局将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回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创新手段,确保日常监管到位。结合2023年城市管理执法法治化、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市城市管理局督促指导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综合运用远程视频监控、信息化数字化平台、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和装备,实现非现场执法、非接触执法、巡执分离,进一步提升对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区域监管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保证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环境整治效果,建立常态长效的联合监管机制,目前,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委从以下3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违法占道经营、违法占道停车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违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除增加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强化监管手段创新、开展联合执法外,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在全市设置655个非主干道占道经营摊区,可容纳摊位2.5万个,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将沿街零散经营的商贩引入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二是公安、城管联合开展违法占道停车专项整治,今年2月至7月31日,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城市道路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采取强化宣传告知、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加强勤务部署、提升执法频次等工作措施,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市民守法规范停放机动车辆,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停车29万辆。同时,以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违法停车专项整治为契机,以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道路为重点,切实加强违法停车监管执法工作,力争实现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道路违法停车“一月内有改观、百日内见成效”的工作目标。;市城市管理局将结合健全完善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执法体系,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统筹开展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治理、废弃汽车(“僵尸车”)治理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将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作为监管执法重点区域,通过进一步完善禁停标志、人行道隔离设施,形成管理、执法一体的常态长效化机制,维护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秩序。
(二)持续深入开展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一是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客户诚信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用户个人征信管理模式,采取个人积分奖励办法,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社会公德,杜绝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弃车、不在停车点位还车等不文明行为。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智能监管平台。目前,两江新区和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已初步建立起共享电单车监管智能系统,其他区县将根据自身监管需求和监管情况借鉴采用,逐步实现我市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智能化监管全覆盖。三是敦促企业适度增加运维管理人员,加强巡查频次,及时纠正路面共享电单车乱摆放、不进点位摆放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共享电单车治理实现“三个转变”,即模式从政府单一管理到政企研多元治理转变,治理手段从单一执法监管到智能化监管的,营运企业从被动整改问题到主动查找问题转变。
(三)持续深入开展摩托车拉客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以来市交通局已对大竹林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开展路面巡查7次,依法查处案件3起。针对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大竹林站外摩托车拉客问题,市交通局立即到该站点进行暗访,经核实,该处摩托车载客行为重点发生在早晚高峰时段。因“摩的”查处时不动、载客时就跑,取证有一定难度,下一步,市交通局将加大对大竹林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区域的路面巡查,增加巡查频次、实施错时执法、开展站点值守,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周边公交客运路线,强化客运运力,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心的出行服务保障。
此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