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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553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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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违章建筑整治力度着力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建议》提案(第0553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尤其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职能职责划转情况。2020年之前,我市违法建设执法职责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承担,按照中央和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渝委编委〔2019〕77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重庆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能职责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划转到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6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重庆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66号),原重庆市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更名为重庆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调研督办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各项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我市近年违法建设治理情况。

1.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对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作出安排部署。2016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建规〔2016〕142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市印发《重庆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渝违整指办发〔2016〕29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2016年至2020年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接续组织开展全市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五年来,全市累计治理违法建设4208万平方米,完成五年行动目标任务3037.41万平方米的139%;其中,2020年治理存量违法建设774.83万平方米。

2.全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11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安排部署,全市启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和方法,全面推进问题整改。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完成了涉及北碚区、渝北区、两江新区的3个重点案例、4个重点小区、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41.5万平方米违法建筑以及330.7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二、城市违法建设治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违法建设既是城市“毒瘤”,又是一个社会问题,治理工作本质上是与少数人的贪欲作斗争。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已取得不少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离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治理工作仍面临不少的困难和挑战。

(一)违法建设源头治理有欠缺。当前,由于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开发企业为获取竞争优势,在方案设计时就通过减少计容建筑面积,在露台、地下室等部位预留“灰空间”,为业主搭建违法建筑提供便利。而前端审批部门往往只注重合法性审查,忽略合理性审查,加之房地产宣传营销广告的诱导误导,致使业主利用“灰空间”搭建违法建筑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一现象在改善型住宅中尤为突出。

(二)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力度差。一是巡查发现不及时。根据现行法规规章,物管区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物管区域外由镇街的村(居)委员会负责巡查发现、报告新增违法建筑。但部分镇街的基层巡查网络不健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对新增违法建筑不能及时发现。二是快速处置落实不到位。镇街对巡查发现的新增违法建筑进行处置时,由于资金、人力、相关部门配合不足等原因,难以将“即查即治”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度大。“城中村”、安置房小区、招商引资项目等区域内由于历史原因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情况复杂,往往涉及基层群众生活、企业生存发展、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现实问题。此类情形不宜简单地以行政执法去解决,应由辖区政府科学谋划、分类施策、妥善处置、有序推进。

(四)违法建设治理措施有短板。一是行政执法强制力较弱,在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和执法过程中,存在入户难、取证难、当事人不配合等难题。二是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制约手段有限,震慑力不足。三是违法建设治理经费缺乏制度性保障,违法建设拆除经费目前尚未纳入各级财政的经常性预算项目。

三、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破解治理难题

我市违法建设治理由专项治理、集中攻坚阶段转入全面防控、长效治理新阶段,市城市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消存量、遏增量、建机制、管长远”的总要求,巩固深化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成果,针对治理工作的堵点、痛点、难点,制定出台违法建设治理“1+4”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一是市指挥部印发《关于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构建现代违法建设治理体系的通知》(渝违建治理发〔2023〕1号),巩固深化全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进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积极构建违法建设治理常态长效机制。

二是协调推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环节合理性审查的通知》(渝规资〔2022〕558号),严格控制可能产生违法搭建的“灰空间”,加强对违法建筑的前端管控和源头治理。

三是协调推动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违法建筑协管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物业〔2022〕2号),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违法建筑发现、劝阻、报告职责。

四是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违法建设当事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82号),将未按要求整治违法建筑的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五是我局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城市违法建设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渝高法〔2022〕142号),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置力度,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四、今年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4点建议非常有针对性,我局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吸收到下步治理工作安排中。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违法建设治理“1+4”政策文件。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消存量、遏增量、建机制、管长远”的总要求,更好发挥统筹、领导、协调、指挥作用,将违法建设治理作为实施城市更新提升行动政策和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违法建设治理“1+4”政策文件,推动构建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现代防控治理体系,努力实现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二)聚焦工作重心,持续深化城市违法建设治理。紧紧围绕新阶段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一是持续做好重点区域违法建设专项整治,针对“两江四岸”核心区、传统风貌区等重点区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二是持续做好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工作,严格落实四级巡查机制,强化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努力实现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目标。三是持续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将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及各级督查发现后仍未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建设及时列入市级挂牌督办案件,加强督导督办。四是持续做好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一查到底,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建筑。

(三)深化宣传引导,扎实营造良好治违氛围。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强化舆情导控,积极营造合力攻坚的社会氛围。一是以重点网站、论坛、微信等平台为重点,严格落实网络舆情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做好涉稳信息的监测和导控工作。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适时通过媒体曝光。三是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四是以“案”说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关注、支持和拥护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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