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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0-024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2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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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渝城管局议函2020150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0271号提案办理情况复函


农工党重庆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区域集中供暖的建议》(第0271号)收悉。经我局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城市区域集中供暖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建议中指出了当前我市居民冬季取暖的几大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改进建议,对提高我市区域集中供暖和管理工作的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供暖线”以南地区的集中供暖情况

近年来,“供暖线”以南,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实现了部分片区集中供暖。武汉市武昌区靠近热电厂的片区已享受了集中供暖,合肥市主城区和三大开发区已覆盖供暖管网,江苏扬州位于瘦西湖景区的小区实现了集中供暖,而和我们地理位置、温度相似的成都因各种原因尚未实施集中供暖。

(二)关于集中供暖的相关政策

按照现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规定,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天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应设置供暖设施,并宜采用集中供暖。我市冬季平均气温为7.9℃,虽不满足设置集中供暖的条件,但潮湿阴冷,体感要比同样室外温度的严寒地区还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夏热冬冷地区供暖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节能环保政策、居民生活习惯以及承担能力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确定。目前我市7已有部分居民采取了加装分散供暖设施的方式解决冬季供暖问题。

    (三)关于供暖工作的推进情况

一是推进绿色建筑与居住热环境质量。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示范,通过改善外墙、屋面、外窗等围护结构,提高建筑的冬季保温性能。目前我市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100%,约1500余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实施了节能改造,有效的提高了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热环境质量。

二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虽然目前我市没有出台区域性集中供暖专项规划,但对区域集中供暖一直在做积极的尝试,鼓励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在新建小区采用集中供暖。2018年以来相继组织实施了江北城CBD、弹子石CBD、悦来生态城等一批可再生能源集中供冷供暖项目。2018年,江北嘴CBD区域利用地源热泵设备开展了集中供冷热能试点,实现了对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集中供冷供暖,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和社会效益。2019年,两江新区悦来生态城试点利用水为主要冷热源的可再生能源集中供能。悦来生态城项目将尝试利用嘉陵江水、城市污水作为主要冷热源,利用河水源热泵技术、污水源热泵技术,分布试能源等技术组合,为住宅小区提供集中式供冷供暖。在悦来生态城集中建设3个能源中心和近27公里供能配套管网,辐射整个悦来生态城3.44平方公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庆原有的城市管网设计不适合大范围的集中供暖

重庆以山地、丘陵地形为主,地形复杂,如采用热电站集中供暖,供暖管网输送距离远,铺设难度大,管道等供暖设备建造成本较高;如采用区域锅炉房供暖,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锅炉房设置有严格要求,因老旧城市土地普遍较局促,很难满足规范要求。

(二)重庆房屋建造设计保温性能不高

供暖的建筑物,其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而重庆地方的房屋,大多数为了适应潮湿炎热的气候更注重楼宇建筑的通风设计,保暖性能不高,即使铺设集中供暖管道,散热快,不容易保温,能源消耗大。

(三)集中供暖会对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重庆北有大巴山,东有巫山,东南有武陵山,强力气流被阻挡,不能及时进行空气对流。如果进行集中供暖,进入采暖季后,空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PM2.5排放同时增加,这些有害气体的不能及时排放会造成空气质量降低,以及雾霾天气将大量增多。

(四)业主对供暖需求参差不齐

是否接受集中供暖方式取决于业主的生活习惯及成本测算。同时集中采暖设施需占用小区内的公共空间,改造施工会对小区环境、道路造成影响,实施集中供暖建设可能会存在一定难度。

三、下阶段工作举措

根据你们提出的几点合理建议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我们下阶段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针对性开展试点,积累区域集中供暖建设及管理经验

通过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余热、温泉地热、污水厂余热、江水源等多种热源结合周边小区建设、大型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试点推进区域集中供暖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拟定我市区域集中供暖指导意见和规划纲要,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为后续规范化、市场化工作奠定基础。在试点工作中逐步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扶持供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发展绿色、可再生和低能耗的供能技术,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充分利用重庆丰富的天然气资源,提高天然气、新型能源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提高能源效率,在推进区域集中供暖的同时,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以及热量的排放。同时,结合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分户计量计价收费模式。

(二)提前规划新建建筑供暖需求

市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前期试点情况指导各区县开展区域集中供暖规划编制,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有集中供暖需求的,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满足节能降耗、温度可控、分户计量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市城市管理局将联系相关部门结合前期试点情况,探索建立集中供暖考核评价体系。配合市发改委制定供暖标准与周期、规范供暖基础建设以及热力收费标准并提供指导服务,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供暖合同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集中供暖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也衷心希望你们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此复函已经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反馈我们。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049

联 系 人:彭冠英

联系电话:6788993718008398262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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