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城市绿化是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设以及居民生活品质和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有重要作用。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绿化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九条明确“城市绿化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市城市绿化发展,系统谋划重庆市城市绿化事业,根据2024年批复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重庆市行政辖区全域(重点是全市规划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7月,重庆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城市绿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被列入 “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规划》现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市规委会专业委员会审查、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印发执行。
二、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以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建设“六个区”,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加强规划统筹,优化城市绿化资源配置,强化城市绿化质量监管,以实现科学绿化为抓手,以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三、规划框架及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分本底研判、发展目标、全域绿化格局构建、山水园林管控、城市绿地功能完善、绿化树种应用、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保障等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本底研判。一是介绍当前我市绿色本底与城市绿化建设成效。包括山水特征、绿色空间、物种资源、人文资源、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城市绿化品质、绿化管理体系等方面。二是分析我市城市绿化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当前我市城市绿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部分,落实重庆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二是规划策略。生态筑底、增存并举、特色彰显、机制保障。三是目标愿景。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市域范例。塑造“山水镶嵌”特色城市园林绿化空间,传承“巴渝园林”文化底蕴,把美丽重庆打造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世界山水园林城市”。
第三部分,构建全域绿化格局,引导分区发展。建设主城都市区世界山水园林城市核心展示区、渝东北三峡库区滨水绿城示范区、渝东南武陵山区公园山城示范区。强化分区绿化指标体系,构建全市规划城区范围内“两级四类”绿化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加强山水园林管控,彰显巴渝特色。从城市山体保护利用、城市滨水绿化管控、城市绿化空间拓展、全域公园体系、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五部分,完善城市绿地功能,提升宜居水平。从改善绿地生态服务效能、提升绿地多元功能价值、加强山城绿道体系建设、凸显绿地文化景观风貌等方面提出相应举措。
第六部分,优化绿化树种应用,发展苗木产业。持续开展乡土树种、行道树种、观花观叶植物、新优园林植物的培育,规划形成1个区域性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和18个市级花卉苗木产业基地。
第七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符合性分析基础上,分析城市绿地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针对绿地施工造成的不良影响提出减缓措施。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规划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规划传导与实施、加强规划保障和支撑、加强规划管控与监督、近期安排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城市绿化建设工作的保障措施。
四、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规划》是重庆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实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科学绿化、优化国土空间利用、编制各区(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重要依据。通过本规划,重庆将进一步加强全域城市绿化一体化建设,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绿色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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