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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5-001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渝城罚决字〔2025〕第000031号

日期:2025-07-09
序号 46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昂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MA6C9MAE69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贺小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城罚决字〔2025〕第00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四川昂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编号:0000073)有效期限(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仍于2025年4月9日继续处置九龙坡区石堰八社北侧地块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车辆车牌号为渝DF5312,共处置建筑垃圾1车次(约20立方米)
处罚依据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重庆嘉佰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 10000.00 元
罚款金额 1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7/7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000MB1315207D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MB0564041Y
备注 建议公告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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