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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24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园林部分)

日期:2017-08-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设立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园林局的主要职能是: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管理、园林执法、园林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检查指导;园林市场的监督管理;游艺、游乐园行业管理等。

  2016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有12个。包括:市局机关、园林局系统、市级直属公园6个、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风景园林技工学校、科研机构、旅游服务单位各1个。其中局机关本级设16个处(室)及1个执法队,另设重庆市城市义务植树办公室和重庆市自然遗产管理办公室等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和年初结转结余)45,420.48万元,支出总计(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45,420.4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2,852.48万元、下降22.06%,主要原因是专项建设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9,56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86.41万元,占57.85%;事业收入11,738.44万元,占29.67%;经营收入710.68万元,占1.80%;其他收入4,228.66万元,占10.69%。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0,53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50.90万元,占65.99%;项目支出13,134.94万元,占32.40%;经营支出652.89万元,占1.6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88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3.57万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有包含2017年专项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9.19万元,增长24.2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了荆门菊展费、重庆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园林绿化建设专项、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0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3.50万元,下降8.43%。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支出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4.87万元,增长18.1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的部分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2.04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18.27万元,占2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及政策性调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16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92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专项安排了湖库治理项目资金;城乡社区支出17,828.72万元,占75.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安排的建设专项支出如园林绿化建设专项、科研院淤泥处置项目、重庆市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费等项目;农林水支出17.32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专项安排了湿地保护项目资金17.3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5.00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专项安排了地灾防治项目资金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00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造成的增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8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70.21万元,较上年增加1,481.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10.31万元,较上年减少7.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出国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 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初预算7万元,决算数5.7万元,节支1.3万元。2016年较2015年决算10.36万元,节支4.66万元。减支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出国组团和人次。

  2. 公务接待费2016年初预算84.82万元,决算数39.69万元,节支45.13万元。全年共计接待991批次9332人次,减支原因是厉行节约。较2015年决算62万元,节支22.31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初预算92万元,决算数66.03万元,节支25.97万元;较2015年决算114.39万元,节支48.36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共计34辆,平均每辆车年支出1.94万元。减支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管。今年和上年均没有新购公务用车,年初无相应预算安排。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4辆;国内公务接待991批次,9,3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 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2.5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12万元,比2015年减少50.81万元,降低23.64%,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都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高空作业车、洒水车及运输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8.2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项目核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通过细致的工作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合理,保障了部门各项职能职责的正常履行,完成并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到广泛认可。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 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 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 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 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 冰  63673660  13983667999 

  陈源柯  63673499  136297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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