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315207D/2017-017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7-08-24 | [ 发布日期 ] | 2017-08-25 |
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市政部分)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承担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的管理,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承担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热管理的责任。指导城市燃气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供水工作,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城市二次供水许可;承担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指导协调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的责任。负责城市管理的监察执法,管理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指导区县(自治县)市政管理工作以及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共有机构数11个,均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机构,其中行政机关1个(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10个,包括: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重庆市供水管理处、重庆市市政信息中心、重庆市市政管理监察总队、重庆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重庆市市政环卫监测中心、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1,111.69万元,支出总计84,387.5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1,579万元,下降33.89%,支出减少21,681.43万元、下降20.44%,主要原因是主城区夜景灯饰建设和主城区环卫车辆购置等专项在2015年列支,涉及金额21,000万,2015年有城市建设技工学校的新校建设资金1,500万,2016年无此项收支, 2016年度大量使用了以前年度结余,减少了相应的收支。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81,11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29.32万元,占85.10%;经营收入10,722.21万元,占13.22%;其他收入1,360.16万元,占1.68%。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84,38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0.82万元,占20.43%;项目支出57,059.80万元,占67.62%;经营支出10,086.92万元,占11.95%。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923.45万元,较上年减少4,409.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缴财政专户结余资金3000万元,本单位使用了部分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02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85.43万元,下降37.59%。主要原因一是主城区夜景灯饰建设和主城区环卫车辆购置等专项在2015年列支,2016专项减少,二是大量消化了往年结余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73.71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下达了市政环卫专项资金支出预算5000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46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16.60万元,下降24.04%。主要原因是城区夜景灯饰建设和主城区环卫车辆购置等专项在2015年列支,城市建设技工学校的新校建设资金1,500万在2015年列支,2016年无相关专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66.75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万元,教育支出2,318.94万元,占3.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建校实际教育支出项目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02.54万元,占5.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薪资水平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93万元,占0.65%,节能环保支出3,066.16万元,占4.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节能环保资金开支;城乡社区支出59,754.24万元,占83.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量使用了去年结余资金;农林水支出40.00万元,占0.06%;交通运输支出742.47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877.27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开支略有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9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47.88万元,较上年增加1,57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人社局相关规定和根据单位实际在编人数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543.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0.2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引起的办公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年初预算为66,684.45万元,实际收入为81,111.69万元,差异率21.64%;年初预算支出为84,354.70万元,实际支出为84,387.55万元,差异较小。本年收入年初预算与实际收入存在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委属单位年初预算无政府基金预算,后来追加产生;二是我委所属供水管理处政府性基金预算为污水处理费征收手续费返还,需在当年12月31日各区县征收完成后才能有预算数,因此年初预算数为零。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074.68万元,较上年减少3,26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305.37万元,较上年减少812.0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0,769.32万元,较上年减少2,453.2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来强化了监管,已经达到逐年逐步消化减少结余资金,年终本部门上缴财政专户结余资金3,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30.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6.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6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经政府采购新增一辆公务用车购置为供水应急检测车,造成支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7.99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法国、德国洽谈引进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设备与技术等相关事宜,赴英国、法国获取了城市供排水数据无线远传技术发展与运用,赴美国、加拿大洽谈桥梁建设方面的新材料和桥梁维护管理方面新技术,赴西班牙、葡萄牙洽谈生活、厨余垃圾分选及干式厌氧处理技术设备方面的先进技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数略有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36万元,主要原因是比去年出国计划有所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401.8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供水应急检测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节约了资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无购置车辆,今年新增车辆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市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6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相关业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市政管理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待量略有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5个团组,34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5辆;国内公务接待582批次,3,5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2.26元,车均购置费401.89万元(供水应急检测车),车均维护费3.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19.31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等实际支出略有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6辆、其他用车18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用车,如多功能高压清洗车、货车、道路清洗车、疏浚水车、检测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7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06.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购桥梁及隧道设施安保服务、水质化验、路桥费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等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为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在部门预算项目基本信息中,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设置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紧密结合市政行业项目特殊性,编制中努力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88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