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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2022—2035年)》顺利实施,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日期:2024-09-11

一是加强规划逐级传导,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并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景观照明统筹规划、方案审查;区级城市管理局负责根据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要求,编制本辖区城市景观照明详细规划,在征求市城市景观照明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完善政策及技术标准,推进《重庆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进行修编,研究制定《重庆市城市照明绿色节能应用导则》《重庆市城市照明智能控制应用规范》等绿色节能、能耗监测、运维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

三是加强组织管理保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景观照明核心展示区(“两江四岸”核心区)的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查,重要标志性建筑景观照明建设备案,启闭管理;其他区域景观照明项目的建设、启闭管理由景观灯饰权属单位、区级管理部门管理。

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以规划中期、末期时间为评估节点,进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体现“编制—实施—评估—反馈”的动态规划机制。

五是强化资金保障和安全保障,建立市级财政与社会多元投入机制,筹措建设和维护经费,确保本规划的重点项目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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