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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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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久保护绿地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