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绿化的实施范围有哪些?
根据《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一是明确应当实施立体绿化的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的平屋顶,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比例应不低于50%。高架桥、护坡、堡坎、轨道立柱、隧道口、崖壁、挡墙以及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实施立体绿化。二是明确鼓励实施立体绿化的范围。鼓励办公楼、居民住宅楼以及其他已建成建(构)筑物实施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