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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需要办理《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居民个人房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需运往物业或街道社区指定区域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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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