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如何分类计征?
1.居民按户计征;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在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计征;
3.学校、医院、部队、厂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按照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计征;
4.商业门店(网点)及其他商业用房按经营面积计征;
5.餐厨垃圾按照实际产生量计征;
6.其他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定额或计量的方式计征。
自行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处置场的,按量计征处置费,并扣减垃圾转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