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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服务质量评价以谁为准?

日期:2025-06-17

市城市管理局抽查评价的区县评价结果以市城市管理局评价结果为准,其余的评价结果以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上报为准,城市供水企业涉及跨区域供水的,相关区县分别独立开展评价,以相关区县加权平均分作为供水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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