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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水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区县级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日期:2024-06-07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停水具体管理工作;中心城区各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辖区除市级审批范围以外的计划性停水行政审批事项,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辖区所有计划性停水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辖区计划性停水统计、报告和公告制度,完善停水管理台账;负责督促辖区供水企业按计划开展停水作业,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做好停水期间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停水事故按照职能职责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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