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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哪些区域禁止设置停放区域?

日期:2022-10-26

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制定的《重庆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禁止设置的区域为:

1、城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轮渡站、大型文体建筑等设施所在区域设置共享自行车停放区需编制并通过专门的交通影响评价或专项规划论证,未编制或未通过的禁止设置;

2、城市快速路红线范围内;

3、路侧带宽度低于3.5米的道路;

4、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

5、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盲道上;

6、城市绿地及道路分车道绿带;

7、场地邻近危险边坡或最大坡度大于4%的路侧带;

8、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出入口50米范围内;

9、消防栓半径5米以内范围内;

10、道路交叉口转弯部位及其两侧20m范围内均为禁止设置区域;

11、其他不宜设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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