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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占道停车点?

日期: 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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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范围内的路段;

2.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树木的路段;

3.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消防栓周边5米范围内区域和盲人专用通道;

4.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线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

5.双向通行低于6米、单向通行少于2个行车道的车行道;

6.人行横道线两侧5米范围内区域;

7.宽度在5米以下的人行道;

8.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门前、紧急避难场所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9.附近200米范围内有公共停车场且能满足公共停车需要的地段;

10.影响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安全的区域;

11.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5米范围内;

12.其他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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