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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在夜间作业四个工作日前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夜间作业前二十四小时,将《重庆市夜间作业证明》存放作业现场备查,并张贴在作业现场周围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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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办理夜间作业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