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实施主体 |
市城市管理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部分区县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 | ||
整改情况 |
1.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汇总表,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将全市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纳入《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了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规划图,挂图作战。建立问题台账,对相关区县提出了明确的整改目标:即2022年底在全市建成一批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汇总表,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2.截至2022年12月底前,全市共建成投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5座,其中填埋场37座、焚烧厂18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9座、水泥窑协同处置1座,设计总处理能力约3.44万吨/日;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52座,设计总处理能力约1.02万吨/日;现有处理能力满足实际需求。 3.2020年9月,石柱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用,2020年10月永川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用,2020年12月中心城区第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投用,2021年11月武隆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用,2021年11月綦江、秀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用,2022年4月,铜梁焚烧发电厂建成投用2条处理线,处理能力800吨/天。 4.每半年对相关区县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调研指导,重点查看了整改工程建设现场、设施设备处置现场,以及运行数据、报表、排污许可证等资料,督导区县加强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要求加强在线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3年7月24日,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核查验收组,对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的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4项整改措施,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抽查工作记录、查阅资料、谈话问询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市城市管理局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区县开展了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能力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一案一策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建成投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7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四是市级层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测检查工作,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67883219 电子邮箱:csgljhbdcgz@163.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