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简介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市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主城区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区县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承担主城区市级社会单位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重庆市城市照明按照“市管重点”“市管标准”“属地化”原则,采取市、区两级管理模式。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市城市照明中心负责市直管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其他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少数区域的照明设施由各类园区、管委会或社会单位自行建设和维护管理。
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0)第4号)《“十三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近年来,还先后编制了《重庆市主城区城市照明规划》《重庆市主城区景观照明规划》《重庆市机场路沿线景观照明规划》等专业规划。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大规模开展新光源、新产品、新技术的试点、推广及应用工作,依托“灯明景靓”工程,引导全市在城市照明领域广泛使用包括LED路灯在内的各类高效节能照明新产品。
重庆市委市政府一直把重庆夜景作为重要的城市名片来打造,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形成了以居家照明为背景,道路照明为主线,桥梁、滨江路堡坎(护坡)灯饰为纽带,高层建筑灯饰为主体,“两江四岸”核心区域灯饰为重点,远近互衬、高低错落有致,具有浓郁的山城、江城特色的城市夜间景观。此外,每年春节前,各区(县)按照科学、适宜、适度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在重要节点、主要干道、商圈、历史街区、窗口等区域设置形态各异、各具特色的迎春灯饰,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当前,重庆市正在实施主城区“两江四岸”亮化提升。主城区“两江四岸”亮化提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是打造“山水之城·美丽之地”,提升重庆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是把重庆建成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满足市民、游客对美好生活向往具有重大意义。
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亮化提升遵循“继承与创新、大气与雅致、艺术与人文、投资与效益、安全与环保”原则。亮化提升整体范围:沿长江,上起长江菜园坝大桥,下至长江大佛寺大桥;沿嘉陵江,上起嘉陵江红岩村大桥,下至朝天门片区;对上述范围内两江岸线、临江建(构)筑物、跨江大桥、各大商圈、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公园、广场、码头、城市地标性建(构)筑物以及城市制高点等进行景观照明建设,打造重点区域的开灯仪式,建设智慧照明集中控制中心,对配套文旅资源进行提档升级,着力提升主城区“两江四岸”景观照明国际化、品牌化、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