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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送达公告
渝巴南城管公送〔2025〕4号

日期:2025-06-05

经查,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5年5月10日前后在巴南区李家沱长江大桥轻轨站路灯杆、李家沱长江大桥轻轨站附近公路护拦上、花溪街道红光大道理工大学对面人行天桥至江南水乡沿线等地实施了乱张贴、乱涂写的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5年6月11日以前到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将暂停其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通讯工具号码使用所需费用将由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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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联系单位: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地址: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德路83号

联系电话:66235399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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