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通知公告

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桥下空间场地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日期:2024-02-29

一、公开招租基本信息

招租人: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

招租范围:拟对机专路北段二标段主线6号桥等10处桥下场地进行竞价出租(详见附件1)。

租赁期限:出租期限为3年。

竞租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竞租保证金原则上按招租底价(见附件1)三个月租金计算,上限不超过10万元(拾万元整)。竞租人需在开标日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招租人指定对公账户(单位账号:户名: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账号:3100021709006521651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清寺支行)。否则,视为无效竞租。

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一个季度的租金计算,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时支付。

竞租方式:通过竞价方式选取承租人,参与竞租者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

二、信息发布方式

竞租信息通过以下2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①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官网②租赁标的物现场张贴纸质招租公告。通过竞价方式选取承租人。

三、竞租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履行使用管理协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竞租人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场地竞租报价书和竞租保证金支付凭证;竞租人为自然人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场地竞租报价书和竞租保证金支付凭证。

四、现场查勘

竞租人报价前应自行到租赁标的物场地所在位置现场查勘,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物及场地现状。了解场地禁止经营范围,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各种潜在风险。

各出租场地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竞租报价的递交和截止时间

1.递交时间: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后,开始递交竞租报价书及相应资格资料,递交时间为:2024年3月4日10:00至2024年4月3日10:00 ,每天递交的工作时段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递交地点:渝中区人和街104号办公楼211办公室招租人设置的竞租文件箱,并须提交竞租保证金支付凭证和在《竞租报价递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竞租报价投递截止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竞租报价书等资料视同放弃竞租。

4.竞租报价书要求:竞租人的竞租报价书按照招租人提供的格式(详见附件2)填写签字盖章(自然人盖手印)。竞租人对同一竞租场地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则以最高价为准。竞租文件所提供的资料须清晰可辨,规定签字、盖章(自然人盖手印)的地方必须按规定填写,竞租人须按要求提交竞租报价书及相应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报价。

六、竞租人的选定原则

1.竞租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招租人收到竞租人的报价后,对每一处场地根据竞租人的有效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有效竞租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竞得人放弃承租,则确定第二名为竞得人;若第二名放弃承租,则确定第三名为竞得人;若第三名放弃承租,则重新组织公开竞租。有效竞租人不满三家的,有效竞租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第一名放弃承租,则确定第二名为竞得人;若都放弃承租的,则重新组织公开竞租。

3.最高报价为相同报价时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若相同报价的竞租人均非原承租人时,由相同报价的竞租人按照本招租公告确定的程序进行二次报价,直至最高报价者为唯一竞租人时,即确定该最高报价者为本次竞得人。

出现需二次报价的情况时,由招租人另行发布二次报价通知,通知对象仅限于相同最高报价的竞租人。

4.竞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竞租无效:

①因重大变故,招租任务取消的;

②出现影响竞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竞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不退还竞租保证金,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①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②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按《竞得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招租公告、竞租报价书确定的内容与招租人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或逾期缴纳全部款项的;

③竞得人(包括轮候竞得的竞租人)放弃承租或拒签使用管理协议的 。

七、竞租报价评选及评选结果公示

递交竞租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上午10:00(即为评选时间),招租人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对竞租人提供的竞租报价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城市管理局官网和租赁标的物现场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后招租人根据竞价评比结果,向竞得人签发《竞得通知书》。

八、《使用管理协议》的签订

竞得人依据《竞得通知书》,签订使用管理协议前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桥下空间使用申请表》、《桥梁安全保护承诺书》、《建设及使用维护方案》。

2. 涉及结构安全的,需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和《安全抢险应急预案》,并明确固定的抢险队伍,确定安全责任人。

3. 如需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同意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的,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审批文件。

4. 桥下空间使用涉及开挖基坑、结构加载或卸载等可能危及桥梁安全的施工项目,应进行专家评审论证并提供论证报告。

待竞得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与招租人签订《使用管理协议》。

九、使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禁止行为:

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规定,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搭建建(构)筑物,封闭桥孔或者其他妨碍桥梁养护、维修、检测的行为。

2.擅自开挖桥下空间地面、拆改各类管线、设置地下设施以及其他任何有损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3.设立用于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或停(堆)放、装(卸)载危险物品。

4.从事危及桥梁安全运行的商业贸易活动。

5.使用燃气或明火作业。

6.擅自改变桥下空间的用途或将利用的桥下空间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7.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竞租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说明

1.竞租保证金: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租报价。竞租保证金为招租底价的一个季度租金,但上限不超过拾万元。招租人在竞租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将竞租保证金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

2.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提前一季度缴纳租金。承租人自行承担该场地使用期间的水、电、燃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以及非结构性设施的日常维护等其他费用。招租人根据政策出具合法票据。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受用管理协议时缴纳,金额为一个季度租金,3年租期到期后,经招租人现场检查确认后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无欠费行为、无损害承租场地及设备设施等情况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支付利息,履约保证金扣除按协议相应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

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竞租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租资料投递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官网上或租赁标的物现场附近张贴纸质招租公告中查看阅读公开招租的所有资料,无论竞租人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租实质性要求内容。

2.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在竞租报价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后,按要求提交竞租报价书等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的为无效竞租人。

3.无论竞租结果如何,竞租人参与本次招租的所有费用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使用管理协议中详细约定。


附件:1.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出租场地招租信息附表

2.场地竞租报价书


附件1:


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出租场地招租信息


序号

场地地址座落

面积(㎡)

招租底价(万元/年)

出租年限(年)

现场勘查联系电话

备注

1

机专路北段二标段主线6号桥

3996

41.24

3

刁老师13452806942


2

机专路石宝寨特大桥和石坝子立交D匝道桥

2997

30.93

3

刁老师13452806942


3

沙坪坝区大堡快速路高架桥下

720

6.48

3

陈老师15681433001


4

巴南内环快速路道角高架桥下

1800

7.56

3

霍老师13983181471


5

巴南区内环果园大桥南侧桥下

3816

10.68

3

霍老师13983181471


6

巴南区内环果园大桥北侧桥下

6029

22.91

3

霍老师13983181471


7

巴南内环快速路道角大桥南侧桥下

600

1.68

3

霍老师13983181471


8

向家坡立交桥下场地

4509

9.02

3

王老师13708326663


9

大佛寺大桥(南岸侧)桥下第2跨

1090

9.81

3

邓老师13808371702


10

大佛寺大桥南岸侧桥下第3跨场地

1130

10.17

3

邓老师13808371702




附件2:


场地竞租报价书


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

通过本人(本单位)现场查勘,对你单位出租的                                    场地现状及经营范围进行充分了解,承诺按年租金:                                      元整/年(小写¥:        元整/年)承租,承租期为3年,除缴纳一个季度租金额度的履约保证金外,提前一季度缴纳一个季度租金,获得承租期间的场地使用权,并自行承担该场地使用期间的水电气以及物业管理费用(如有),与你单位签订有约束性条款的使用管理协议。

是否为原承租人(请在方框内打钩,是□ ,否□)


                                                                   竞租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注:竞租人为自然人的,签字并按手印;竞租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