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世辉、罗仲英:
因你涉嫌在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香国大道519号附66号(海棠新城小区)73幢室外的建(构)筑物存在违法建设,因我局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调查询问及现场勘验通知书》(渝荣城违建调勘通字〔2025〕1104号),内容要点:调查了解你在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香国大道519号附66号(海棠新城小区)73幢室外的建(构)筑物违法建设的情况。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携带身份证到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兴荣大厦905室)接受询问;及公告送达之日起第五日上午十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协助我局进行现场勘验,逾期未参加将依法缺席勘验。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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