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4年11月18日前在南岸区实施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4年12月18日以前到南岸区相关辖区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将暂停其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通讯工具号码使用所需费用将由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自行承担。
18723386402 13108935661 15825964280 17783680422 15703078502
17302320606 13996038054 19123149312 13594055253 13527326704
13108938010 15826286719
特此公告。
(联系人:聂璨,联系电话:023-62818123)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