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治报: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重庆出台《决定》
3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标志着重庆在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制度化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
《决定》要求强化立法保障,围绕宜居城市建设,全力推动城市管线、公园管理、停车管理、城市更新、国土空间规划等立法项目;围绕安全韧性城市建设,推动平安建设、突发事件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气象、防震减灾等立法项目;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运行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和应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立法进程,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决定》要求提高监督刚性,加强对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支持,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多种形式,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
《决定》规定,要围绕推进城市品质提升、交通缓堵促畅、城市本质安全、中心城区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优质公共服务、城市文明治理、基层治理现代化、智慧高效治理等重点工作,听取审议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一体化建设推进情况、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建设、中心城区“四类管线”数字孪生建设推进情况、重点民生实事落实、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物业管理等工作报告,开展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等调研。
同时,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人大审议监督工作流程,完善交办、整改、评价等工作机制,以“数字人大”为载体,综合运用视察、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跟踪问效,推动解决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中的难题。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