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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今年重庆计划对城市水厂开展至少50次水质抽检

日期:2022-09-22

城市供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保障。《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9月22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条例》宣贯工作落地落实,为保障重庆城市供水水质,今年计划对全市城市水厂开展不少于50次的水质抽检。

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接听

据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飞介绍,12月1日即将施行的《条例》亮点颇多。其中《条例》加强了用水人权利保障,用水人对供水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单位或者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  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设置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用水人咨询、求助及投诉,并与政务服务热线联动;受理用水人咨询与投诉后应当在两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处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应当向用水人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并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明确了供水企业对用水人的赔偿责任,供水企业未按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等标准安全供水,造成用水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卢鹏飞表示,为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从9月起,市城市管理局将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推动城市供水节水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

今年计划对全市城市水厂开展至少50次水质抽检

为保障重庆城市供水水质,下一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结合明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健全完善水质自检制度,定期开展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检测,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并将水质检测结果向供水区域内用户公示;二是指导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每月开展监督检测,定期上报水质检测数据并主动公示检测结果;三是坚持每年对全市城市供水企业开展水质抽检,今年计划对全市城市水厂开展不少于50次的水质抽检。      

同时,开展供水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对城市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单位等是否对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检修、清洗和消毒,供水水质、水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是否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等《条例》规定的情形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一次供水执法专项行动,为广大市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提供执法保障。并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严肃查处供水用水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供水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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