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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重庆广电:专项整治!共享电单车加强投放调控 严格停放规范

日期:2021-05-13

第1眼-重庆广电5月13日讯 5月13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第1眼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推进重庆中心城区共享单车健康、规范发展,市城市管理局将深入推进共享电单车规范发展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中心城区共有电单车运营企业5家,运营车辆总量约8-9万辆。除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没有投放外,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均有运营。

其中,两江新区有4.1万辆,重庆高新区有3万辆,占中心城区总量的80%左右,其余各区共有1万余辆。

从企业报送的数据看,中心城区以美团单车、滴滴青桔单车、哈啰单车、小溜单车、人民出行(小蜜单车)这5家为主。其中,美团单车2.8万辆,滴滴青桔单车3.2万辆,哈啰单车1.2万辆,小溜单车5000辆,人民出行(小蜜单车)6000辆。


共享单车存在以下问题

随意占用城市道路设施

部分车辆在车行道、人行道随意停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直接影响行车安全。

投放总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相当一部分企业只把增加投放量和用户量作为核心指标,少考虑甚至不考虑单车日周转情况,投放量过大,造成大量车辆闲置停放。目前市场上的共享电单车,最高日周转率也只达到3次左右,还有个别企业只有每天1次左右。

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企业注重增加投放量,不注重增加一线管理人员,有的甚至2-3天才规范摆放维护一次,某些线路长期有乱停放车辆现象,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对租车骑行人员的约束机制较为缺乏

部分租车的市民只注重随走随停,规范停放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为抢夺客户资源,也没有加强对租车人员的行为约束,加剧了随意停放现象。

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对此,我市将通过各项措施,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

严格加强投放调控

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部门将根据区政府(管委会)统一部署,配合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建立与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重点加强对单车每日周转量、规范停放率、及时响应清理时间的考核,引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严格加强停放规范

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部门制定共享单车停放区设置方案,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禁止任何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市政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作为新旧、报废车辆存放场所。

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严格加强运营服务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将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

严格加强安全管理

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将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信息报送与共享,及时将车辆投放数量、分布区域等运营信息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严格加强监管执法

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责任,全面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将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严格加强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支持制定发布行业公约等自律规则,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

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严格加强宣传引导

用户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引导,通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推送、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严格加强风险防范

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运营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手段,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

按照要求,中心城区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将在5月20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的规划布点、车位施划,点位选择应符合“三个不”,即不阻碍行人通行、不影响公共安全、不破坏城市景观。在轻轨站、公交车站、办公集中区域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化结构,适当多施划部分车位,保证用户“最后一公里”的使用需求。划线完成后,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及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未在划线车位内规范停放车辆进行处理。

会议现场,我市中心城区5家企业还签订了《重庆市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服务市民绿色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承诺书》。

(记者 肖洁 蔡强 编辑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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